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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

人民网:治理裸官要“裸管”更要“裸权”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1-03-14         阅读:68,216次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落实领导干部收入、财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随后,列席会议的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国将首次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

近年来,“裸官”外逃,一直是高层和民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因为他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国家安全和形象。深入治理“裸官”,遏制“裸官”外逃,必须抓源治本,注重防范监管。如何有效治理“裸官”,笔者以为,既要“裸管”,更要“裸权”,但“裸管”是近策,“裸权”才是长计。

所谓“裸管”,就是要实施公开化管理,畅通群众参与监管管理的渠道,努力形成监管合力,使其行为处处受到监视,使其胡作非为、违纪犯法、伺机出逃的企图能被及时发现,难以得逞。

一些“裸官”之所以能顺利出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关键在于公众不知道他们是“裸官”,几个知情的上司,也不大可能知晓他们平常的所作所为,他们为出逃做方方面面的准备,也不会被人关注、知晓,或许知晓的个别领导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心态。如此,也就只能让“裸官”出逃后,再做事后诸葛亮了!

所以,务必调动公众的力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对“裸官”进行认真严格登记的基础上,还必须加大公示力度,让大家起来监督“裸官”,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不能以隐私权对抗公众知情权,要将谁是“裸官”?配偶子女都去了哪里?财产情况如何?给公众一个交代,让“裸官”充分裸露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下。不但上面知晓,而且群众知情,其不法行为必将无处遁形,“裸官”自然也会胆战心惊。之所以一些官员趋之若鹜将配偶子女移居国(外)乐做“裸官”,就是因为“裸官”不受监督,太悠闲自在,太好过了。

而“裸权”,就是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可以讲,大部分“裸官”(除工作必须之外)都是掩人耳目、别有所图的,如果一个官员行端坐正、遵纪守法,又哪有那么多钱供子女在外读书?并将配偶子女移民?如果没有足够的钱垫底,又何苦去外国受那份洋罪?既然做了“裸官”,并伺机出逃,自然是赚得盆满钵满,要去国外享受幸福生活了;或者“赚”了大钱,担心迟早“必被捉”,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

但作为一为人民公仆,盆满钵满从何而来?还不是以权谋私的结果。如果权力公开运行,处处依法依规办事,没有那么多“一言堂”、“一把抓”、“一手拍”,没有那么多暗箱操作,没有那么多权力寻租,又何来那么多“横财”?以致压得自己吃不香、睡不稳,必将配偶子女都早早移居,“横财”都早早转移,才稍感安稳一些。

因此,进一步稳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象江苏睢宁所探索的那样,制作权力流程图,让每个岗位、权力行使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以遏制过度集中的权力,才是关键的关键。如此,才能使官员无法贪污受贿那么多的钱财,也就不必要、没需要去做“裸官”,又何须花那么多精力去严管“裸官”、遏制“裸官”出逃?

这才是治理“裸官”的长远之计、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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