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社会公正
日期:2007-09-05
作者: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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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舶来品的律师,在时下国人的眼里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称赞者有之,谩骂者有之,莫能两可者有之。
说好的把律师说得比花还美--在他们的眼里,律师仿佛成了法律的守护神和合法利益的守卫者。但在贬低者的眼里,律师却又成了恶人邪恶势力的拐杖,成了为了私利而不顾社会道义的帮凶!
那么,律师到底是什么呢?国人究竟应该怎么样去看待律师呢?国人为何对律师有这么截然不同的看法呢?
其实,律师仅仅只是一个职业而已,仅仅只是一个个以“律师”为名,以为他人提供法律帮助并收取费用而谋生的个体饭碗而已!国人对律师的称赞或者非议,大多是由于对律师的工作性质、特点的不了解所产生的--从律师的帮助中获益的,大多属于称赞、讴歌的一派;被不良律师啃蒙拐骗过的或者被对方的律师折磨过的,大多属于贬低谩骂的一派;和律师没有打过交道的,大多属于莫能两可的一派。
律师属于私法的行列,一般依附于特定的当事人或者委托人,是要靠挣委托人的钱为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去工作的才能存在和生存的特殊人群。即便介入到公法活动中,也不具有公职人员的权限,而只是在为其委托人的私利即合法权益而忙碌着的,是在利用公法的权力和功能去实现其委托人的私利的--比如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是为刑事被告的合法权益在辩护;民事案件的代理,是为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在代理。等等。
律师没有任何公职,更没有任何职权或者权力,因而不可能利用其不具有的“职权”或者“权力”去为其委托人谋取任何私利。
律师的执业门槛特别高--得先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以上学历和文凭,得通过据说是目前中国公认的第一难资格考试--司法资格考试,此后,还得参加执业前的一周许的专业培训,在律所见习一年合格后,方能取得执业证书,才能成为一名新律师。在此期间,准律师们是没有任何收入的--得自己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问题!
像中医大夫一样,律师是一个经验职业,而经验又是需要时间和经历的--这是一个痛苦而漫长的过程,是一个足以让一个人从浮躁到平和的过程,也是一个使人从对律师的憧憬到失望甚至绝望的过程。
很多新入道的律师是从在律所里打杂或者给大律师作跟班起步的。他们是没有任何报酬的!他们的生活仅仅是靠所里给的一些没有定额的零钱或者大律师视心情给的赏赐维持的。可想而知,这是一种怎么样的生活啊!
职业悟性好的也许三五年可以出道,悟性不好的,也许永远就被定格在小律师的位置了--当然,有雄厚社会资源和背景的不在此限!
出道后的新律师,不能个人开业,必须在一个律所执业,得给律所交一笔六千元以上不等的人头费,把名字挂在所里,自己承揽的业务收入还须按10%左右的比例向律所缴纳提成,个人还得按照8.5%的比例缴纳营业税和律师会费,没有任何社会保险、补贴和保障,而律所给新律师的仅仅只是一张桌子和印鉴、手续等。
新律师得有自己的第一个案子、第一笔业务、第一个客户,得建立和维护自己的客户群!想一想那些做业务拉客户的生意人就能明白新律师起步的艰辛和难处了!!
在法律职业人群中,律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得小心翼翼地伺候自己的客户,维系他们对你的持续信任,否则,稍不留神,就会被炒了鱿鱼,没了下一桩业务;更得诚惶诚恐地应对拥有公权的公检法等的人员,即便是协警是书记员??要不,他们就会给你使性子,撩绊子,给脸子,说坏话,门难进,话难说--你还能有市场吗?还能混吗?
律师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看看云南那个绝望出家做了和尚的律师吧!看看有多少名律师被以刑法306条款追究了刑事责任吧!看看有多少律师被训斥、被驱逐出法庭吧!再看看每次法官窝案群案背后那些无奈的律师吧!你就可以大体判断律师整体职业的辛酸、艰难和无奈了!
无论新老律师,做案子的律师都是很难的--以案子为中心,各种利益都交织在一起,各种势力都纠集在一起,除了精深的专业技能和技巧外,你还有什么?而决定案子输赢的往往并不是法律!!因此,案件律师其实是处于律师行业的最低端做底层!是在艰难为生!
那些纵横阖闾和长袖善舞呼风唤雨的大律师,他们名利双收,是行业中为数不多的佼佼者和精英,往往活跃在项目、公司等非讼领域,一般并不在诉讼案子上混。他们是众多小律师的向往和追求。但实际上,又有多少小律师才能够奔到大律师的位置啊!!
因此,律师行业中的大部分律师如同靠天吃饭的农民一样,机会机遇的成分很大--运气好了,你就有办不完的业务,一切的一切就都有了保障--养家糊口不在话下,房子、车子也有了可能。运气差了,一切的一切也就都完了--别说房子车子了,就连养家糊口也成了问题!
短线重收益,长线靠经营就成了所有律师的共同课题。
对于一个连自己的基本生存都要靠自己而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行业,又怎么能赋予她不能承受之重呢?
每年都有大量的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问世。因此,律师职业又是一个愿不愿都得不断学习不断充电真正与时俱进的行业--否则,你就会被新的形势自然地毫不迟疑地淘汰!
律师职业的全部魅力和影响只在于其丰富的职业经验和专业技巧,在于其能否说服公权的拥有者??比如警察、检察官、法官等采纳其利用律师的职业技能和技巧所形成的对某一具体案件、事务所产生的法律意见和看法,在于律师对涉法事务的判断、建议和意见是否符合法律、道义、人伦和人情,能否经得起司法的审核和考验。
律师存在和生存的价值就在于--律师必须在现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竭尽所能地实现雇主利益的最大化--律师有特定的服务对象--或者说雇主,而雇主--无论是单个的还是整体的??永远都是某个或者整体律师的生命线!是某个或者作为整体的律师行业的衣食父母!不难设想,离开了雇主的信任,律师--无论是单个的还是整体的还能否存在?还能否生存!
委托人花钱买了律师的专业服务,难道是为了社会的利益?是为了对手的或者对方的利益?仰或是为了看律师的独角表演?--都不是!绝对都不是!!
委托人花钱买律师服务的初衷和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实现自己个体利益即私利的最大化!舍此再无它图!!
谁会请一个拿自己钱--砸自己锅的律师呢?谁会花钱请一个吃里扒外的律师呢?谁会请给自己放水,为对手说话办事的律师呢?
一个好的律师就必须在现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手段义无反顾地去实现委托人私利的最大化。
永远追求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律师永恒的职责和使命。这也是检验一个律师是否敬业,是否具有职业道德,能否成为律师界精英和翘楚的试金石。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律师永远是雇主利益的守护神,是雇主利益的维护者,在合法的前提下,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才是律师不懈的追求的惟一和终极的目标--雇主是不断变化的--有时是政府,是国家机关,有时是企业,有时是个人,但律师追求雇主利益的深度和最大化却是永远不变的主题。
那么,社会正义呢?社会公平呢?难道就没有了吗?难道就无法实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