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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省司法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金华召开

来源:浙江律协     日期:2018-09-14     作者:浙江律协    阅读:9,633次

  9月10至11日,省司法厅在金华召开全省司法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司法部部长在全国司法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讲话精神,杭州市、湖州市及金华市司法局和省第四监狱、省女子监狱及省金华监狱在会上交流工作经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和省律师协会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时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及律师管理处负责人、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马时明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厅党委工作要求,总结今年以来我省司法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督导检查。

  马时明指出,厅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司法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多次召开厅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司法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下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全省司法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省律师协会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出台制度规范,与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的监督指导,为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贡献了力量。

  马时明强调,全省司法系统要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六大重点查摆问题,有的基层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克服思想认识不高、数据统计等基础薄弱、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和有的地区工作上不平衡等问题。

  马时明要求,要积极发挥司法系统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的督导。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责。二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治融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加强请示汇报、信息互通工作,不断完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协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省厅和地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助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五是进一步锻炼司法铁军,全省司法系统干警要自觉践行“忠勇严实新”司法铁军精神,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对违反工作纪律,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专项斗争成效的严肃处理。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各地各单位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我省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作出司法系统的贡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律协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代理工作。全省共举办培训班92场,受训律师7000人,备案案件1029件次,办结案件69件。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向全体理事、各市律协秘书长传达全国律协“律师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及熊选国副部长讲话精神,转发了《司法部关于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执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印发了《浙江省律师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以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对本省重大复杂涉黑恶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进行个案指导;研究处置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案件中的维权和惩戒工作;总结交流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经验;指导地市律协开展相关工作等。三是举办“浙江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内资深律师等专家授课,省律协刑委会委员、各市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全省刑事辩护骨干律师近300人参训。并帮助各市律协相继开展培训研讨活动。四是全面构建“三要求”、“四制度”,严格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恶案件工作。“三要求”为:要求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要求不得触碰执业底线,违法违规办案;要求律师必须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利。“四制度”为:建立接案管理制度;建立报告制度;建立集体研究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对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监管能力。建立信息掌握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加快工作责任制建立。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李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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