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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案惹争议 李俊有无自首 律师称量刑偏高

    日期:2007-09-25     作者:四川在线    阅读:3,312次
    曾一度引起互联网恐慌的“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制造者及主要传播者李俊等4人,24日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俊于2006年10月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并请雷磊对该病毒提修改建议。2006年12月初,李俊在互联网上叫卖该病毒,同时也请王磊及其他网友帮助出售该病毒。随着病毒的出售和赠送给网友,“熊猫烧香”病毒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

此后,张顺购买李俊网站的流量,先后将九个游戏木马挂在李网站上,盗取游戏玩家的“游戏信封”从而获取利益。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李俊共获利14.5万元,王磊共获利8万元,张顺共获利1.2万元。2007年2月2日,李俊将其网站关闭,之后再未开启该网站。2007年2月4日、5日、7日,李俊、王磊、张顺、雷磊分别被仙桃市公安局抓获归案。李、王、张归案后退出所得全部赃款。李俊交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俊、雷磊故意制作计算机病毒,被告人李俊、王磊、张顺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了众多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有期徒刑四年、王磊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二年、雷磊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李俊、王磊、张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 母亲守候 谈起儿子几度眼红

“熊猫烧香”案在仙桃法院开庭审理,也注定了仙桃法院备受关注。昨日早上7时许,仙桃法院门前就聚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被告李俊等人的家属也早早守候在法院第一审判庭门前,一脸沉重。“李俊还小,不知道这是违法,希望给他一个机会重新做人。”李俊母亲面对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眼圈几次红润。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审判长敲响法槌,法警将李俊等4名被告带进法庭。李俊第一个走进法庭,短短的头发,精神状态看起来有些委靡。李俊母亲盯着大半年没见的儿子,身体一动也不动。而与李俊截然不同的是,被告王磊和张顺居然头朝着旁听席笑了笑,似乎比较轻松。

庭审时间共长达3个半小时。面对审判法官的讯问,李俊等4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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