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修保
日期:2007-09-10
作者: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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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保,民主促进会成员,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上世纪80年代热爱上法律,通过8年苦读,于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
作为工人队伍中成长起来的律师,修保坚持长年为职工维权,18年来坚持义务为破产企业职工、下岗工人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修保律师为企业职工、下岗工人和农民工无偿代理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达30余件,使几十起工人集体上访事件走上了依法维权的理性轨道,使近万名破产企业职工重新有了生活保障。
作为吉林省律师界惟一的一位省人大代表,在参加省人代会期间,他主动接待在会场外等着见代表的群众,并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人代会议期间代表接待群众上访制度的建议》,提出了解决问题的4条具体措施。他的议案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
为了“先让老百姓有饭吃”,在免费代理一桩129名业户与某保险公司的索赔诉讼案时,修保顶着官司败诉、律师事务所将无栖身之地的风险以保民律师事务所的房产权作为抵押,向法院申请了先予执行,把老百姓索赔的金额先于终审进行给付。
在为省、市两级妇联做常年义务法律顾问的工作中,修保感到女职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难得到有效的资金保障。2005年他个人拿出3万元钱在吉林省建立了全国首个女工维权基金。
此外,修保的律师事务所还无偿承担起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几年来共为国家挽回损失10亿多元。为此,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为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做出巨大贡献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修保同志请功的请示”,以文件形式为一名律师请功,这在吉林市可谓“破天荒”,修保被吉林市政府授予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