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价产生依据
火车票价格的产生源于四大依据,分别是《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和《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因此火车票的价格生成是政府制订的,并无异议。
但是,在《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里,对旅客票却是这样叙述的:旅客票是指硬座票和软座票。
王彦说,既然《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里都把旅客票明确地分为硬座和软座,这就说明,火车票价仅针对有座位的硬座票和软座票,不针对站票。
由此可见,火车站票与座票收取相同的价钱,没有依据。
站票享受服务不同
“同价不同服务,这分明是愚弄老百姓”,王彦说,如果片面地认为,站票收座票钱,乘客虽然没座位,但是乘客享受了同样的交通工具,同样实现了从甲地到乙地的目的,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
事实上,铁道部也意识到不同服务应该收取不同的价格,比如,火车的硬卧和软卧在价格制订上就不同,硬卧的上、中、下铺价格有差异,软卧的上下铺价格又不相同。
与城市公共交通不同,如果买到火车站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要在拥挤的车厢里站上10多个小时,“没地方坐,这哪里是在享受服务”,王彦说。
上书铁道部讨说法
王彦说,之前,曾有北京的律师状告北京铁路局,针对站票收费不合理打了官司,但最终以败诉告终。
到目前为止,站票收与座票相等的价格依据到底出自何处,对于广大市民乃至律师来说,都是未知数,而铁路部门曾作出的一些解释,在法律和相关事实面前显得非常苍白,无法自圆其说。
王彦表示,本周,她将会就“铁路火车站票收费依据是什么”给铁道部写信,如果对方不能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她将会就此事,通过法律手段为广大市民寻求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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