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了解到,法律委员会建议将继承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3件议案,要求修改继承法。
法律委员会认为,继承法是1985年制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庭关系、财产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有关继承范围、方式,包括虚拟财产能否继承等问题的规范需要在继承制度中进一步完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中对继承法有专编规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就修改继承法进行研究。(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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