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案子上门“咨询”打劫律师
日期:2007-08-10
作者: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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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免费为自己的女友打了一场官司,河南省郑州籍男子于某非但不心存感激,反而认定对方有钱,起了歹心。于某和同伙精心编造子虚乌有的“案子”,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伺机实施抢劫。
昨日,于某和同伙被黔江区警方刑事拘留。
无意结识“有钱”律师
今年34岁的于某几年前到黔江区修建渝怀铁路时,认识了当地人李丽(化名)。去年,李丽一家因为拆迁赔付问题需要打官司,经朋友介绍,黔江区某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答应帮忙。
几个月后,唐律师不但帮李丽一家打赢官司,而且还多争取了上万元赔付款。看在朋友情面上,唐律师没有收取代理费。
在李丽打官司的几个月里,于某也跟着她跑上跑下,和唐律师见过几次面。在于某眼中,身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开着轿车的唐律师很有钱。唐律师虽然不知道于某名字,但知道他是李丽的男友。
上门“咨询”伺机行抢
铁路修完后,于某留在了黔江,没有工作的他整天无所事事,全靠上网打发时间。今年7月初的一天,于某上网时碰到了老乡洪某,聊着聊着,缺钱花的两人商量起如何“找钱”。
于某想到了唐律师。他告诉洪某,可以把唐律师的车抢劫后开回河南去卖,至于人,“随便扔到哪个山沟都可以。”
洪某答应。7月17日,洪某赶到黔江与于某汇合,精心策划起如何行抢。起初,他们想约唐律师出来吃饭,把安眠药放到酒里,然后以其喝醉为由带出餐馆实施抢劫。
此后,于某多次打电话给唐律师,都被对方推托。两人再次商量后恶向胆边生——直接“杀”进律师事务所动手。
如何确定唐律师在律师事务所里?洪某生出一计:以借款纠纷为由“咨询”律师。
接到于某的电话,唐律师同意预约时间接受咨询。于某、洪某特地把“咨询”时间定在8月5日早上——当天是星期天,律师事务所没有上班。为确保万无一失,两人还提前去踩了两次点。
律师反抗成功自救
8月5日早上10时许,于某、洪某来到律师事务所。果不出他们所料,所里只有唐律师一个人。
给于某2人泡上茶后,洪某介绍起“案情”。一个小时后,由于洪某提供不出任何证据,唐律师表示爱莫能助,准备送两人出门。
就在这时,沙发上坐着的洪某起身,冲到唐律师身前,用刀抵住其脖子。于某抢过车钥匙,还将其嘴用胶布蒙住。
此时,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洪某将唐律师拖到角落里,于某出门探听情况。来的是律师事务所会计杨某,回办公室办事。于某上前称其等唐律师,并尾随杨某进了财务室。趁杨某不注意,于某迅速将杨某控制。
由于担心同伙,洪某在窗户边张望。唐律师瞅准洪某不注意时,突然起身向办公室大门撞去。洪某吓慌了,上前和唐律师扭打起来。在此过程中,唐律师将洪某手中的刀夺下,并将其左手腕划伤。
见势不对,于某和洪某夺门而逃。
6小时捉获两嫌疑人
唐律师和杨会计拨通110报警,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接报赶到现场。根据唐律师的描述,警方迅速掌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于某高约1.85米,说普通话;洪某是个大胖子,左手腕有伤。
民警迅速展开搜查。群众举报称,于某下楼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很可能往正阳镇方向逃窜,而洪某极有可能逃往了邻鄂镇。
民警沿路追击。大约3个小时后,刑警支队二大队队长冉俊波在路边发现,一个大高个的男子在一家农户外的路边闲逛,体貌特征和于某完全吻合。冉俊波一声令下,和同事合力将其制服。一问,正是于某。
3个小时后,民警将藏匿在邻鄂乡一农户家的洪某抓获。丁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