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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三个房地产司法解释研修班及房地产实务论坛成功举行

    日期:2005-11-2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648次

11月18日至11月20日,市律协在上海政法学院的律师培训中心成功举办关于最高院三个房地产司法解释研修班及房地产实务论坛,此次活动由上海律师学院、市律协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会、浙江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共同承办。本次培训及论坛研讨活动是上海律协第一次主办的面对周边地区的收费培训班,并得到上海及其周边律师的大力支持和欢迎,共有约90位学员报名参加培训,其中外地律师近40人,包括贵州、三亚、珠海等地区的律师。
市律协万恩标秘书长在研修班开幕式上致词,对本次研修班的召开给予较高评价,并希望本次培训为各地律师提供交流的平台,促进有关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的共同提高。
在此后三天的培训中,市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上海高院民一庭资深房地产审判长蒋浩 、长宁区法院院长盛永强、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主任朱树英、浙江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戴和平等专业人士,分别从政府管理、司法审判实务、专业房地产法律服务等不同的角度,结合法理与实践对最高院关于房地产土地、施工、交易的三个司法解释进行透彻的讲解,使与会者受益匪浅。
本次培训不仅内容详实、实务性强,而且形式新颖。19日、20日下午分别举行房地产实务论坛及专业实务法律问题的答疑研讨会,论坛及答疑研讨将主题发言与自由研讨相结合,到场学员对联建开发、施工企业在项目转让中如何保障自身利益、追讨土地出让金的性质等在实务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畅所欲言,气氛非常热烈。此外,为配合此次专业论坛的举行,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早在今年8月就动员委员撰写专题论文,主办方还以最高院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最新司法解释为主题,向本市律师征集论文,经筛选最终结集三十余篇高质量专业论文在论坛召开之前印刷完成,并发给各位学员作为培训、研讨教材。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希望上海市律协今后能多办一些此类研修班以促进同行交流,提高律师专业水平。

(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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