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制定海岸带保护法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国家海洋局正在组织开展海岸带立法研究工作,已经完成了立法基础研究,形成了法律文本,正在研究如何协调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莫照兰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海岸带保护法。议案提出,发展海洋经济是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目前我国海岸带开发利用的不合理引起环境退化加剧,海岸及其附近海域污染严重,环境质量急剧下降,海岸带管理不明确,导致部门行业之间、用海者之间、中央地方之间存在严重矛盾,纠纷不断。我国缺乏规范各个涉海或者不涉海行业和海洋资源的综合性法律,建议整合现有立法资源,推进海岸带保护立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认为,海岸带是世界沿岸国家和地区的宝贵资源。海岸带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科技文化发达、交通便利,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最有利的条件。但是,各地区、各经济部门对海岸带实施分行业管理,制定涉及海岸带利用的政策措施缺乏全局统一利用的宏观把握,相互之间也缺乏协调与衔接,存在海岸线、用海和用地的冲突。从世界范围看,海岸带立法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都制定了海岸带保护法。我国江苏、山东等地也颁布了相关地方性法规。环境保护部认为,随着沿海经济快速发展,不合理开发利用给海岸带区域带来很大的环境压力,现行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无法有效解决海岸带保护面临的各种问题。建议在合理界定“海岸带”范围的基础上,做好海岸带保护立法的研究论证工作,推动立法进程。
环资委认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海岸带管理正是陆海统筹的主要体现。海岸带开发利用某种程度上已经影响到海洋的生态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岛保护法已经对海岸线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环资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现行有关法律,制定更加严格的措施,统筹安排,保护好海洋,并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立法研究的基础工作。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