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11日,省律协保险专委会在惠州召开2016年度保险法学术年会暨工作总结会议在惠州召开。专委会主任张坚如、秘书长刘玉招及部分委员等10余人参加会议。省律协监事邱永海列席会议。会议特邀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伟、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要虹共同参与研讨,由张坚如主任主持。
本次学术年会共宣读了8篇保险法专业论文,内容包括保险金索赔权转让、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立法研究、保险代为追偿、船舶保险索赔、人身保险投保认可与撤销、明确说明义务的认定、网络销售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损失重新鉴定等八个方面,并组织参会人员围绕论文内容进行了交流与探讨。会上,庄东晓委员还以“保险律师如何做好海商海事保险追偿”为题,就水域区分、海商法适用、特殊制度、适航、诉讼时效等内容进行了发言。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获益良多。工作总结会议上,张主任对本届保险专委会四年来开展的工作作了总结发言。
最后,邱永海监事发表了监事意见,对本届保险专委会的工作及其专业性给予了肯定。(拟稿、摄影:省律协保险专委会,核稿:罗楚茵,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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