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全面介入倒逼侦查水平提高
日期:2007-11-19
作者:范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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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给反贪工作带来的不仅是挑战,也是机遇,只要积极寻找对策,发展机遇必然大于挑战。这是在近日召开的 浙江 http://www.zhejiang.gov.cn/gb/zjnew/index.html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如何应对新《律师法》研讨会上,与会反贪局长和反贪骨干们达成的共识。
虽然10月28日通过的新《律师法》要到明年6月份才正式施行,但是浙江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未雨绸缪,及时组织全体反贪人员学习新《律师法》,对《律师法》修改可能给反贪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研,并集中全省部分反贪局长和反贪骨干对此进行研讨。针对新《律师法》中有关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新规定,与会人员认为,律师全面介入反贪案件侦查阶段在短时间内会给反贪部门办案带来阵痛。“但是,律师的介入也有利于反贪部门去发现侦查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提高侦查水平,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办好案。”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说。他认为,新《律师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反贪办案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也是提升侦查水平的机会,对反贪工作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律师法》的施行对反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反贪人员应尽快适应新《律师法》带来的变化,积极寻找对策,相信最终机遇将多于挑战。”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桔水说出了反贪人员的心里话。据悉,为适应新《律师法》作准备,浙江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对现有的办案规范进行梳理,以尽早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