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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麻烦 律师:婚后房产最好夫妻共同署名

    日期:2008-03-26     作者:编辑: 李爱民    阅读:2,561次
因房证上只署了一个人的名字,前夫私自将房产卖掉,前妻为此将前夫告上法庭。记者从哈市南岗区法院了解到,这样的纠纷如今还真不少。

小王和小艳结婚后购买了房产,房证上写的是丈夫小王的名字。不想,今年春节后,二人离婚。房子也被小王私自卖了。小艳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小王将一半房产的钱,赔给小艳。

记者从哈市南岗区法院了解到,像小艳这样,因婚后房产只署一人名,一方在离婚后,或是婚姻存续中,擅自将房产卖掉,不知情的一方起诉到法院的情况比较多,即使判决后,两人后续需要处理的麻烦也不少。

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李海文律师建议,夫妻共同买房,最好将双方名字都署上,对彼此都是一个约束,避免以后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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