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青岛市律师协会
来源:山东律协
日期:2011-12-22
作者:山东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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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座谈会现场
图二 栾少湖会长向张若飞主任介绍工作
2011年12月14日下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副主任吴淑玲、秘书长高岩等领导同志,在青岛市司法局局长马国华,市律协会长栾少湖陪同下,视察了青岛市律师协会和青岛律师调解中心,并就青岛律师执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马局长从市律师业务收入、行业投诉查处、律师诚信建设、青岛律师调解中心的创新、充分发挥大所的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向张主任全面汇报了青岛市律师行业建设的基本状况。栾会长介绍了青岛市律师行业的发展情况,汇报了前段时间在珠海、深圳、厦门等地的调研律师执业保障情况,介绍了青岛律师调解中心及其与市南法院建立“调解与司法确认机制” 等情况。青岛市律协王亚平副会长、李勇副会长分别从青年律师的培养、律师权益维护角度,阐述了《青岛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出台的迫切性和重要性。青岛律师调解中心主任李明均介绍了现时期调解发展的趋势、法律环境以及调解中心发挥的作用等。
张若飞主任认真听取了局领导和协会领导汇报后,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律师是一种高尚的职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其职业使命。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律师做调解业务意义重大,也是为社会所普遍认可的有效纠纷解决方法。律师发挥其作用,不仅仅是代理当事人打官司,律师调解更重要,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防止矛盾的激化。青岛律师调解中心不仅仅是要解决企业之间的纠纷,它会慢慢地渗透到党、政机关的工作机制中,这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因素。与时俱进,就需要发展。律师调解,也是对政治、社会管理、经济等方面建设的贡献。律师队伍建设的好坏,对整个社会、地区建设有着重大影响,维护律师权益,倡导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对律师队伍建设是很重要的,这次争取将《青岛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实体内容形成书面文字,尽早通过青岛市人大会议的审议,尽早出台,争取在全国成为亮点,并使律师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据青岛市律师协会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