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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首次“民间立法”公开招标 一律师事务所中标

    日期:2008-04-25     作者:记者 郭富昌 通讯员 新河    阅读:2,727次
昨日,洛阳市法制局召开公开招标起草法规草案会议,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以综合考评82.5分的高分,中标起草《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代拟稿)》。这是洛阳首次尝试“民间立法”。

4月6日,洛阳市政府在媒体上发布《关于委托起草法规草案代拟稿的招标公告》,首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靠社会力量起草一部条例草案代拟稿。这种广泛集中民意民智的做法,无疑会从制度上确保法规的公平公正。

这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及其人员必须熟悉国家关于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法规、政策;具有法学专业技术人员5名以上;对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管理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具有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熟悉地方立法基本知识。经过7个律师事务所和一家学校的激烈竞争,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以综合考评82.5分的高分中标。

据悉,这次“民间立法”涉及的劳务费为1万元人民币。中标单位确定后,将依法签订委托协议,并于6月20日前完成法规草案代拟稿的起草工作。6月30日前,洛阳市政府法制局、洛阳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草案代拟稿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审结果后报请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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