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界

法界

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保障机制初步形成质量不断提高

来源:法制网     日期:2012-02-10         阅读:4,156次

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保障机制初步形成质量不断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近联合印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推进了社区矫正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自2009年我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35个地(市)、2683个县(市、区)、36408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乡镇(街道)覆盖面达89%,北京等省(区、市)已经实现辖区全覆盖;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8.2万人,累计解除矫正48.2万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40万人。

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监狱的监禁矫正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经批准,司法部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全国28个省(区、市)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截至2011年12月,全国共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7万人,社会志愿者44.3万人,共建立469个县(区、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中途之家)。

据介绍,各地普遍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专群结合的工作队伍,建立了接收、监管、教育、解除矫正等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初步形成。

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各地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了各种教育矫正、社会帮扶等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水平,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