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志珠:女,1930年10月出生。律师制度恢复重建时期长宁区第一批资深老律师,1950年参加工作,195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在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982年调任律师工作,是我国从无法可以到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的实践者和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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