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之手伸向危房改建项目,近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前房管所长竟然按每平方米50元的价格“抽头”。日前,(湖北武汉)武昌区检察院通报说,该区房地产公司民主路房管所前所长程万元(化名),因受贿98.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去年4、5月间,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检方,检举程万元涉嫌职务侵占,且数额巨大。检方认为,举报的内容很重要,于是展开广泛调查,很快查否了程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却发现了其涉嫌受贿的事实及经过。
经查,2001年底,程万元代表武昌区房地产公司与湖北省金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洽谈联合开发武昌区新华村危房改建项目,金厦公司项目经理王某(另案处理)承诺,如果双方能够联合开发该项目,则按所开发的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以每平方米50元给予程万元“手续费”。次年3月,武昌区房地产公司与金厦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的协议,2002至2004年间,程万元分三次收受了金厦公司送来的95万元。
除此之外,2003年7月,程万元为其女儿能就读武汉某重点中学,找金厦公司项目销售经理何某帮忙,何某迅速缴纳了 3.6万元择校费,帮助程的女儿进了该重点中学。
2010年6月22日,程万元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万元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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