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他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
前几天我还看到高晓松和周立波在东方卫视的《中国达人秀》上高谈阔论,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而之前的之前,他还曾在药家鑫一案中义愤填膺,发出“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的道德名言,并倡议音乐界封杀药家鑫校友,怎么一眨眼他也就以身试法了呢 ?
既然是名人犯事,大众的兴奋点便会空前高涨。如前几日,艺人孙兴、莫少聪涉毒,从街头巷尾到报刊电台,一下子找到了话题,着实热闹了一番。这回的高晓松,更是引来各方围观,有好事者推出醉酒版《同桌的你》:谁把你的酒瘾勾起,谁给你狱中送衣……极尽调侃之能事。
今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相比于北京、辽宁等地的“醉驾入刑第一人”,公众对高晓松醉驾的关注,几乎难以用“高度”来形容了,用宋丹丹的话来说,那是“相当关注”了!媒体和公众关注高晓松醉驾,一来,他是名人,名人就有吸引力;二来(这也是最关键的),公众对他的处罚结果充满了期待,期待这起名人负面示范,能更好地普及“醉驾入刑”这条新法,更好地警示公众。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一次,人们不仅盯着高晓松,更盯着法律——看对待普通人与名人是否一视同仁,是否会因为名人的身份而降低严厉度。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