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15年共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4599件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日期:2016-05-25
作者:全国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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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范围、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快速发展,今天记者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4599件,同比上升1.6%。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规范监督和优化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监督的规模和力度不断加大,监督质量和效果有效得到提高,多元化监督格局基本形成。
据了解,在2015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4599件中,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的案件4033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8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63件;抗诉案件的原判改变率为57.8%,检察建议的采纳率接近90%。
检察机关还针对行政诉讼“民告官”的特点,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结合和对诉讼过程的监督,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一元化监督,有效转变为对结果和过程的全面监督。2015年针对行政诉讼的不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4399件,既监督了依法审判和执行,也推动了依法行政。
同时检察机关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指引、案例指导等多种形式,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办案标准、狠抓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并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为契机,积极推进行政检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织,及时遴选、招录、引进人才。目前全国共有7个省级院、20余个市县院单独设立了行政检察部门,其他检察机关也设立了行政检察办案组或专职人员,逐步实现行政检察工作与刑事、民事检察工作的整体推进。除此之外,还在全国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业务竞赛,切实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能力水平。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告诉记者,行政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有效监督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依法审判和执行,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蔡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