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湖北律师座谈会
来源:湖北律协
日期:2016-07-18
作者:湖北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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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湖北律师座谈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出席会议,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和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相关负责人,以及12名 “1+1”律师志愿者参加会议。
张正军对做好“1+1”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他说,一是要深化认识,提升境界。“1+1”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民生工程,服务地主要集中在老少边地区,法律资源特别是律师资源稀缺,迫切需要补齐短板,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1+1”律师志愿者一定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升华人生境界,树立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1+1”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二是要积极履职,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坚定正确的工作方向;展示较高的职业水准,服务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密切同有关部门和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融入到当地工作生活中去,与干部和群众打成一片。三是要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加大“1+1”律师志愿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社会知晓度。“1+1”律师志愿者也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感动、带动和影响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其中。相关处室(单位)要定期听取“1+1”律师志愿者工作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好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组织好看望慰问活动。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动“1+1”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更大成绩,进一步提升湖北“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全国的影响力。
岳琴舫代表湖北省律师协会,向参加过“1+1”的所有律师志愿者表达感谢和敬仰。他说,“1+1”法律援助很神圣、很光荣,但也很艰苦,大家放弃在内地城市的优越环境和条件,到西部落后的贫困地区,远离亲人,远离熟悉的工作团队,生活不便,且工作对象有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层次,各种困难会不断涌现,这些都需要鼓足勇气面对。他鼓励即将走上“1+1”岗位的11名律师发挥集体智慧,相互交流,抱团前行,用最大的爱心、耐心,最大限度地释放工作能量;要利用自己的专长和经验,依靠当地相关部门,创造性地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新的环境,创造新的业绩,开启人生中最难忘的生活里程。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经连续开展了七年。在“1+1”法律援助活动中,湖北律师涌现了一批典范人物,杨彦萍律师连续服务六年,现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项目办公室工作;查保奇、陈明刚律师连续服务五年;郑朗生律师连续服务四年;还有多名律师连续服务两年以上。七年来,湖北共有28名律师(52人次)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他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专业水平、娴熟的沟通能力、卓越的工作成就,赢得了所在地各级党委政府、司法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也受到了司法部、团中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高度认可,为湖北律师争得了巨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