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组建首家法律援助律师团
日期:2008-04-28
作者:郑弋 贾晋 冯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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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10个律师事务所44名律师在该区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团。此后,该区的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解答、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将全部由执业律师完成。
该区司法局长戴乔木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把维护和保障民生、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从提高法律援助维护和保障民生的服务本领及效率入手,充分发挥该区法律服务资源丰厚的优势,在区属各律师事务所推荐、律师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组建成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团。其主要职能包括:以《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与职责,轮流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接待咨询工作、解答来访人员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帮助代写相关的法律文书、向受援人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办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各类专项法律的宣传咨询活动和信访接待工作,等等。
有关法律专业人士认为,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是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具体表现。由于执业律师具备较为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技巧,可以给受援群众提供更专业、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与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同时,随着近年来律师队伍的不断扩大,将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选拔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充分发挥了执业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体优势,也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壮大法律援助服务力量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