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律师所招助理 大学生称“剥削”
近日,南京某高校BBS上出现了一篇招聘律师助理的帖子,帖子在得到大学生正面回应的同时,没想到也引来了嘲笑和质疑。有的回帖者直接称:破待遇!有一篇帖子甚至说:这是老法律人剥削新法律人。由此引发了一场网络纷争。
这篇由法学院老师代发的招聘帖子内容是这样的:
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为吸纳有志于律师行业并从事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人才加入,并给予有志于律师工作的人员予有效的早期培训和辅助,特启动本次“律师助理定向培训计划”。
凡本市在读研三、本四的高校法律专业学生,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工作,并具备如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为律师助理定向培训计划的培训成员(3名):
1、女性,身高1.62以上,个人气质较好;
2、性格开朗,乐于助人,具备吃苦及创业意识;
3、具有司法资格、秘书专业学习或培训经验者优先。
凡符合如上条件,经成功选拔后成为该培训计划学员者,将获得2007年11月—2008年3月,为期5个月的律师助理见习机会。见习期间,律师助理见习人员将得到专业律师的辅导和接触参与案件的机会,同时根据其工作期间的见习表现将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5个月见习期满后,经综合考评得分最高的1-2名见习人员,可正式留用为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的“签约律师助理”。第一年年收入为人民币20000—25000元,第二年为25000元—35000元。
帖子还标明:本次律师助理培训计划的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日—10月30日。
帖子随即引起了大学生的跟帖,人气迅速达到了780人。一些网友表示出了兴趣,也有的网友对只招女生表示不理解。在众多的跟帖中,一位大学生的帖子引发了口水战。该帖子称:这么个破待遇,干脆不要去!一时间赞成与反对的纷纷评论。一位名为“大师兄”的说,天豪所我曾经在那里实习过(打短工,编写案例教材),感觉在各方面还是比较正规的,当然,可能大家对于待遇还是有着不满意的地方,这个很可以理解,但是当你找完工作再回顾起找工作的这段时光,你会发现你当时的要求还是过高的,除了极少数的牛人之外,可能你找到的工作的薪水还是远在你的期望值之下。另一位网名为elnemo的网友更呼吁“我们是否能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他说,在全国法学毕业生普遍就业不佳的情况下,可能你有更好的选择或者更好的就业前景,但起码不要这样“干脆”吧,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法学院的老师,你替你的学生考虑很多,联系一些就业机会,然后却得到这样“干脆”的回帖,你会是什么感受呢?
网名为swordtoyou的人随即对他进行了反驳,“请你看清楚,以上的跟贴有哪个针对院里老师的?老师们的辛勤劳动大家看在眼里。现在大伙批判的是‘老法律人剥削新法律人’的所谓律所用人制度,长此以往,必将带来法学就业更深层次的恶性循环。
一则简单的招聘启事,没想到却被上升到了这样的高度,这是各方都没想到的事情。
反应: 律师所:请认真读读我们的计划
“我建议那位大学生好好读读我们的助理培训计划,然后再去各家律师所作个调查,他就不会那么说了。”10月25日,具体负责招聘的天豪律师事务所的周强律师这样告诉记者。他向记者介绍了这个计划的详细背景、目的和实施方案。
他说,之所以推出这么个计划,是考虑到两方面的背景因素。从社会层面上看,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有供大于求的倾向,许多高校都曾经和他们所联系,推荐自己的毕业生来实习,或者做律师助理。从具体操作上看,法学毕业生即使通过了司考,还要面临着实习的问题。但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毫无工作经验,综合条件很难立即适应律师所的要求。由于之前没有接触,律师所也很少有时间去了解学生,如果实习期满不合格,再将学生退回社会,则对学生和社会都有负面影响。因此,他们就制订了这样的一个培训计划。
这个计划的目的有三个。一个希望通过培训,让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能够敞开式地接触律师业务,让那些有志于律师业的学生能够客观真实地认识这个行业。二是在具体的业务锻炼过程中,让大学生提早适应行业要求,明确以后努力方向。三是对律师所而言,经过层层培训,最后选出来的自然是优秀的人才,这会为律师所在选择助理或补充新人上获得一个超前的机会。
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招聘内容里都提到了。周律师对其中的几个问题作了解释。他说,5个月的见习期是从2007年11月—2008年3月。具体安排是,前2个月,实习生主要做内勤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等等,这是基本的技能。后3个月,分别由三个律师带领指导,参与一些案件的办理等具体业务。他们的想法是,尽量扩大参与面,尽量提供更多的指导老师。周强告诉记者,他做实习律师的时候,每个律师都带过他,因此他体会到,让不同的老师指导,可以接触不同的业务风格,对以后的成长大有好处。5个月后,从见习的人员中留下少部分,签订正式律师助理聘用合同,其他的学生可以返回学校。这样一个过程既让大学生有了锻炼的机会,又不至于耽误他们下一步找工作。
至于此次为什么只招女生,周律师笑着说,他们所目前全是男律师,招女生是出于合理分工的考虑,而且一般的律师所助理大都是女生。关于待遇问题,他表示,他对他们所的招聘条件不作评价,但他建议记者可以到其他所去调查,也可以了解一下南京大学生刚就业时的收入就可以得出结论。
据悉,天豪所的招聘计划为两轮。10月15日,第一批20名应聘大学生的材料已经做过初选,其中两名被确定为见习律师。从15日到30日,第二批的筛选工作也接近完成。
另据资料,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系直属于省司法厅的一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现有人员近70名,专业从事“房地产”“公司事务”“海商海事”和“涉外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并连续五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省“先进律师事务所”,并于2005年被选为首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透视: 法学毕业生为何不青睐律师助理?
现状:
法律职场“边缘人”?
律师助理是个什么职业?到百度搜索一下,有网友给出了这个答案:
一、作为职称的“律师助理”
在政府人事部门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律师助理”是“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的“助教”、医院的“医士”。法律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满一年就可以申请,什么考试也不用。由于这个证没什么用处,所以现实中申请的人也不多。
二、作为职务的“律师助理”
比如我是律师,我可以雇用一个人来当我的助理。这个人我喜欢就行,完全不用什么资格(学历、职业证书)。
三、作为职务的“助理律师”
有些大的律师事务所,会将执业律师分等级。如合伙人、主任律师、助理律师等……“助理律师”当然是有律师执照的。但是律师所内部通常有规定,“助理律师”就是给“老板律师”做助手而已。
而据记者了解,我省较大一点的律师所一般都有律师助理,据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丁小林主任介绍,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同,招聘律师助理的情况也不同。大体而言,有的是以律所的名义聘用律师助理,有的是以合伙人或者是律师个人的身份来聘用,当然助理的一切成本就由个人来负责,各所的律师助理待遇也差别很大。丁小林主任目前有两名律师助理,在律师所没有改制前,他曾经有过五名律师助理。
省律协培训部的黄主任介绍说,律师助理是一个很小规模的群体,带有一种历史遗留和动态过渡的特点,法学毕业生在没有取得司法资格之前从事律师助理工作也是一条途径,而实践中,一般都是由各自的律师所自行管理和培训。律协对于实习律师一直进行专门的培训,但对于律师助理没有过任何计划。律师助理虽然服务于法律行业,但是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职业的序列。这或许就是律师助理的现状?
剖析: 待遇不是主要问题
就在天豪所发布招聘消息的同一个版面上,另有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也在招律师助理。上海联合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招聘是所内的律师发布的,待遇方面要当面协商。记者又以毕业大学生的名义与省内的几家律师所联系,询问做律师助理的待遇问题,几乎所有有招聘计划的律师所都要求先看个人简历,再协商待遇。两家律师所明确表示,第一年的待遇不会太高,“按照南京的一般工资标准来。”而据记者私下打听的行情,各家所的差别很大,高的3000-5000/月,低的600/月的也有。“全凭律师所或者律师的实力,以及助理的业务表现。”一位律师这样说。
国泰新华律师所的丁小林主任说,大学毕业生对律师助理不感兴趣,待遇因素的确是一个方面。他了解到的情况是,大多数所的待遇都不很高,原因在于,一是刚入行的律师助理没有执业的资格,许多业务做不来,影响到个人的业绩。另一个原因是律师助理大多都要备战司法考试,复习肯定耽误工作。更主要的是,律师所会考虑招聘来的律师助理会不会干几天就跳走了,比如到别的所,或者考公务员了等等。这些因素都影响到待遇方面的提高。
不过,丁主任指出,大学生不青睐律师助理这一工作,待遇还不是最主要的。更多的学生考虑的是以后的发展问题。如果以后不考虑从事律师业,或者有其他的从业途径,他就不大愿意从基本的律师助理做起。如果进入一个律师所,或者说遇到的指导律师不尽心指导,大学生会产生无助感和挫折感,这更会让他对律师助理工作失去信心和兴趣。因此,律师所和律师要重视对于青年人尤其是律师助理的扶持和关心,多在业务上指点他们,让他们迅速地成长起来。毕竟,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律师助理在推动律师事业发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忠告:勇敢地从律师助理做起
11月1日,记者再去浏览曾经引起纷争的那些跟帖时,发现一些过激的言论已被删除。
该法学院学工处的一位老师表示,关于律师助理的网络争论多少反映出了大学生,特别是法学专业大学生目前的就业心态。对于我们的本科毕业生,众所周知的原因,刚毕业只能担任律师助理,而律师助理的待遇同学们可以去各家律所打听一下,再来评价一个所的律师助理培养计划以及它给出的待遇究竟如何。等到熬过律助这个阶段,担任律师承接案件开始,收入情况会有所改观的。
他还真诚地说,每年院系都会召开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之前我们为此所做的准备工作是,按照从省司法厅、南京市司法局取得的律所名单,挨个给省所、市所、区所打电话,当受到一家家律所的拒绝时,我们的心中是很难过的。邀请用人单位的艰辛只有真正做这件事的人心中才有深刻体会。正是有了这份体会,所以我才更能理解我们的同学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挫折时的感受。
“一些法学专业大学生过激的言论、过高的期望恰恰说明,我们实施这个培训计划是有针对性的。对于以后有志于律师业的大学生来说,清醒地认识这一行业现状,多点进取和拼搏精神,才是务实和可嘉的。”天豪律师所的周强律师说。
“在律师助理这个工作位置上,并非每个人都学不到东西。大学生理论功底本来很好,只要经过一定的业务锻炼,很快就会有更好的收获。但前提是,必须勤快和敬业。反之,如果指导老师交代的事情老办不好,自己又不愿意学习,不仅律师助理做不好,其他的工作也不见得就做的好。”丁小林主任说。
如何做好一名律师助理?亿诚律师所合伙人张涛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他说,收入不稳定、职业荣誉感淡薄、缺乏指导、心理压力大等问题,这是青年律师普遍遇到的问题,而对于那些没有执业资格、刚从学校毕业的律师助理来说,他们遇到的情况当然更艰难。因此,必须有良好的心态对待现实问题。那就是:1、谦和。对老师,对朋友,对同事,对客户,保持谦和的态度,有时候,吃亏是福,不要以为律师就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世间的事情,很多不是以利益来衡量的。2、积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克服挫折。同时,保持进取之心,脚踏实地地从容进取。
在这样的前提下,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意向来选择去综合所还是专业所。其次,要选择一位负责的老师。有位资深律师这样总结过,好的指导老师是这样的:你的老师应该是能够给你学习的机会,在忙碌中抽出时间来修改你不成样子的文书的人,他在你文书上划过的红杠杠越多,至少证明他对你越关心。你的老师应该是关心你的想法,经常和你交流的人,你的老师应该是愿意提携你,带你参加各种集会和庭辩的人。衡量老师的优劣不在于老师的成功与否,而在于你是否从他那里走上正确的道路。
余下的,就是个人的勤奋和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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