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2日至23日,甘肃省第五期少数民族地区律师培训班在临夏州举行,本次培训由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律师协会、甘肃律师学院主办,临夏州司法局承办。甘南州、临夏州的全体执业律师共六十多人参加了培训。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尚伦生对培训进行指导。临夏州、甘南州司法局负责人及律师管理工作人员聆听了相关讲座。
此次培训会是根据省司法厅提出的三年内对全省律师普遍轮训一遍的工作计划要求举办。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甘肃律师学院教学部主任尚伦生,东方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樊新亭,法学硕士、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声,正天合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兰州大学客座教授杨军,兰州大学法学硕士、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英国大学访问者张朝霞先后担任培训的主讲老师。
培训以“刑诉法关于辩护制度的修改与排除非法证据的操作实务”、“物权法的几个问题”、“做好法治政府的螺丝钉”、“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技能”、“民族地区纠纷形态、成因与多元化解决机制”等五个专题对参训律师作了精彩讲解。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尚伦生主持了五个专题的培训并作了点评。期间,参加培训的律师与主讲老师进行了理论探讨。
培训期间,参加培训的律师积极听讲,认真记录,踊跃交流,主动请教。时间虽短,但大家普遍感到收获很大,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参加培训的律师纷纷表示,整个培训,既有基础理论辅导,又有业务知识指导,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相互补充,相互结合,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律师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来源:甘肃省律师协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