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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五中院建法官律师“隔离带”

    日期:2006-08-29     作者:杨波 实习生 郝磊    阅读:2,140次

    昨日,市五中院召开该院首次新闻发布会称,将建立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防止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况发生。

    市五中院院长吴继生表示,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法官必须在办公时间、办公地点接待案件当事人,禁止在私人家中、酒楼、茶楼等地接待律师,更严禁单独接待当事人。法官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惩罚。他强调,受到群众多次举报的审判人员,将成为重点“帮助对象”。

为方便当事人,该院网站(www.cq5zfy.gov.cn)将开通案件受理情况查询系统———只需输入诉讼当事人双方名称,就能了解案件是否受理、何时受理、承办审判庭等情况。这在我市法院系统还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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