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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改可能以修正案形式进行

    日期:2007-09-25     作者:甘肃律师网刑委会    阅读:2,984次
        由甘肃省律师协会和兰州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的陈卫东教授学术报告会于2007年9月22日在兰州举行。兰州地区及白银市共300律师参加了学术报告活动。
 
    陈卫东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正义之路》等10部刑诉法学专著,主编了60多部刑诉法学著作。他主持编写的《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在法学界影响巨大,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修改、完善,具有指导性和示范性。
 
    在当天的学术报告会上,陈卫东教授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从修改的背景、修改的难点、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修改的进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授。椐陈教授透露,修改刑事诉讼法虽然困难不少,但有关律师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辩护人的地位的确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不需侦查机关安排等内容,有望获得通过。这将为破解律师“三难”提供立法根据。另外,陈卫东透露,刑诉法的修改可能以修正案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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