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周斌
1月4日8点一过,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孙剑英立即召集副司长和处长开会,商讨在全国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的具体安排。
2011年12月31日,孙剑英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2012年新年贺词。对于总书记说到要在新的一年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她感触颇多——刚刚结束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部署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这让我们不得不立即行动,着手研究开展这项工作”。
实际上,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困难群众,其本身就具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属性。2011年,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推进。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80万件。
“2012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完善便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受援面,努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孙剑英说。
“2010年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70万件,2011年突破80万件,预计今年法律援助案件能达到多少件?”面对记者的问题,孙剑英表示,法律援助工作司将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加强法律援助”的工作要求,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争取办案达百万件。
从法律援助司出来,记者来到社区矫正管理局。该局各处负责人正在局长姜爱东的办公室研究《社区矫正案例与实务选编》事宜。
姜爱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刚刚过去的2011年,社区矫正在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形下,保持了较低的再犯罪率和总体安全稳定的态势,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2012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精选各地上报案例,体现典型性、规律性,编写出版后免费下发各地,尤其是全国4万多所司法所,供他们在工作中学习借鉴”。
“2012年,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以及‘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会签下发,社区服刑人员势必越来越多,工作任务会越来越重,保持社区矫正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是一件容易事。”姜爱东坦言,要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抓关键、破难点,即加强社区矫正立法、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本网北京1月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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