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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乱收费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将出台

    日期:2007-01-11     作者:西部商报    阅读:3,183次
    10日获悉,甘肃省新修订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即将出台,具体收费办法目前已报送省物价局审批。与老标准相比,此次新修订的办法首次规定了全省律师最低收费标准将按照每案500元执行。省司法厅副厅长张 克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省物价局批准通过,意味着即使诉讼当事人索赔1元精神赔偿,如果需请律师最低也要缴纳500元的代理费。

    新收费标准草案中规定了律师最低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收费2000~1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收费为2000元;同时该草案将争议标的收费标准划分更加细致,分别为1万元以下、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10万元至3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5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至500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共8个标准。

    旧的律师收费标准对于律师代写法律文书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草案中对于代写诉讼文书定为每件100元~500元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为500~2000元。草案对担任法律顾问的费用也做相应调整,担任单位法律顾问的费用可根据律师提供服务的范围、工作量大小及顾问单位规模,由签约双方协商确定,但每年收费不得低于2万元;而旧的收费标准则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

    同时,该草案对争议颇大的风险代理也做了具体规定,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即签约时委托方只向律师支付基本办案费,通过律师代理,胜诉后按胜诉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费,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承办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10%至30%范围内协商收取;旧的收费标准则没有最低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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