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问题已困扰中国城市化进程多年。如今在有的地方,被切割与土地的联系,变为市民后,农民依然像断了线的风筝,飘浮在城市的边缘,不知所从。
《�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一些省区调研发现,对于失地农民安置,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只是简单地将大笔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一分了之,没有充分重视其就业、养老等长远保障和安置社区服务管理。随之而来的是,有的安置社区赌风盛行,有的失地农民在就业和心理方面“被边缘化”,进而引发社会治安混乱和返贫风险等多重隐患。
对这种安置方式,部分当地群众称为“要地不要人”,有受访专家也认为属于目光短浅、不负责任的做法。
多位专家建议,各地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加快为失地农民建立健全多元保障机制,因地制宜设置管理机构,完善安置社区的配套服务和管理体系,助失地农民早日走上可持续发展轨道。
赌风盛行
在广西南宁的城区周边,一些村在被征地后逐渐刮起一阵“赌风”,出现了“补偿款今天到手,明天就送上赌桌”现象。
蒲庙镇龙岗村地处南宁市重点开发的五象新区,全村有1.17万人,近年来不少重点项目落户于此,村里一半耕地已被征用。
村干部雷志云告诉本刊记者,村里被征耕地平均每亩获得补偿7.8万元,农户所得少则四五万元,最多高达120多万元。
得到补偿款后,有的村民选择盖房、买车。而对有些缺乏一技之长的中年人来说,征地款还成为其寻找赌博刺激的资本。一些来自广东等地的赌博集团进入该村开设赌场,吸引众多村民参赌。
据村民介绍,这些赌场组织严密,有人外围望风,有人帮赌徒下注,有人负责食品供应,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下注起点为30元至3万元不等,每次下注,赌台台面上赌资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赌场每天可抽得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利润。
湖南攸县干部也对本刊记者介绍,该县一位征地拆迁农户在获得18万元补偿款后不久,花去12万元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剩下6万元在10天内打牌全输光。
在安徽池州梅龙镇短期骤富的失地农民中间,同样盛行赌风。一位失地农民告诉本刊记者,过去村民农闲打个小牌,几十元输赢很正常,征地拆迁后,便开始豪赌了。
不久前,他偶然参加了一次赌博,发现输赢增加到数万元,“一百元的票子像纸一样飘来飘去”,一个同村的失地农民在几天之内就将13万元征地补偿款输个精光。
被边缘化
本刊记者在各地调研了解,不少失地农民在得到安置后,表面上住上了楼房,身份也“农转非”了,但在就业和心理等方面却日益被边缘化。
居住边缘是失地农民安置后的普遍情况。本刊记者在福建、安徽、广西等地看到,不少失地农民在征地拆迁后,被安置到离城中心较远的城乡结合带。一些安置房建设标准不高,加上安置社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安置区内环境杂乱,流动人口聚集。
就业不稳定,是失地农民目前面临的另一突出问题。
居住在武汉市东湖新区南湖社区的失地农民王勤国告诉本刊记者,自从2006年村里承包地被征、房屋被拆后,他和村民们一起搬进了这个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区。虽然住进了楼房,身份成了市民,但工作大多没有着落。一些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者,为了谋生,只能在路边摆些无执照的小吃摊。还有一些人自学了驾驶技术,用补偿款购买二手卡车或轿车,在附近建筑工地上开起无证的“黑车”。
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社区也是当地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小区之一,在这一带的马路两边,常年也停满了一排排的“黑车”,车主大多是失地农民。而早晚在路边摆设流动小吃摊点,也是失地农民谋生的重要手段。
此处一些小吃摊主向本刊记者诉苦说,失地后,中老年人难以找到工作,对生活没有安全感,日子过得不如以前稳定,进城后普遍有不如城里人的自卑感,在融入城市方面感觉比不上自主进城的农民工。
各地不少失地农民反映,为征地拆迁,地方政府往往把各级干部都动员起来做工作,一旦地征了、房拆了,干部们便各自散去,而失地农民在安置后遇到的很多困难,“有苦无处说,有怨无人理”。
安徽省池州市梅龙镇去年因建设产业集中区开始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倪春生告诉记者,征迁时市里抽调了工作组下来做工作,他是乡村医生,工作组劝他“觉悟高,带个头”,并承诺安置时优先选房和给予开诊室方面的帮助。而他在配合完成征迁后发现,之前承诺的那些问题都已经没人管了,“我们被政府骗了”。
多重隐患
受访的多位基层干部和专家指出,“要地不要人”的安置方式已引发多重社会隐患,需高度重视。
首先,安置社区及周边社会治安混乱。据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介绍,2009年以来,针对龙岗村附近村屯出现的赌博现象,公安部门已先后开展过两次打击行动,并当场抓获涉赌人员达150多名,查获涉赌现金累计有数百万元。但在警方打击行动过后,一个规模更大的赌场在龙岗村周边村屯不时变换位置出现,查不胜查。
在安徽、湖南等地,一些失地农民的安置社区大多数房屋出租给了外来流动人员,一些安置区甚至成了流动人员的传销窝点。合肥市新站区的一个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去年一次查获了5个传销窝点。
其次,一些失地农民家庭矛盾加剧。南宁市龙岗村一些村民说,赌博把村里搞得乌烟瘴气,一些刚拿到征地款的村民开始只是玩几块钱的小赌注,后来就越陷越深,越赌越大。赌博引发的家庭矛盾随处可见。村里甚至出现因父亲嗜赌欠下高利贷最后被儿子打死的悲剧。
有的地方,还发生因征地补偿利益驱动的“闪婚”、“闪孕”等情况,危及被征地人员的家庭稳定和当地计生管理。湖南长沙市雨花区的一项统计显示,仅2009年,该区涉农街道司法所调解的因安置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就多达54起,近两年此类家庭纠纷也处于高发期。
此外,一些失地人员“一夜暴富”后面临返贫风险。除了参与赌博以外,一些被征地农民由于不具备掌控较多财产的经验和能力,在获得巨额补偿款后往往相互攀比,盲目消费,有的给祖宗甚至仍健在的活人修造大坟大墓,很容易导致失地农民返贫。
多元保障
“一分了之”并非征地拆迁安置的普遍情况。本刊记者在浙江、湖南等省调研发现,有的地方没有将征地款一次性简单分发下去,而是适当补偿和提高失地农民养老待遇,同时扶持村组织发展集体经济。
杭州市萧山区近年来调整征地款分配方式,将其划为三份:一份直接支付到村,由土地补偿费的一半、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包干费等组成,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支配;二是征地安置专户资金,由土地补偿费的另一半和安置补助费等组成,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三是征地调节资金,由地段级差价组成,主要用于征地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和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
萧山区被征地农民现在的基本养老待遇为每人每月510元。该区宁围镇新华村在过去5年里,全村1800多亩土地因当地发展需要基本被征用,村集体经济股份有限公司依靠征地补偿款不断壮大实力,集体经济资产总计超过2000万元,向全村3400多名村民每月发放生活补贴90元以上,免费供应15公斤大米、1公斤食用油等生活物资。
在湖南,一些征地村还获得一定比例的所征土地,用于安置后的村集体发展。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高升村近年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得到了一些预留土地,一部分出租给汽车城建4S店,另一部分由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公司用来开发楼宇,吸引了星级酒店、公司总部入驻。依靠这些项目的收入,村集体向每位村民每月发放10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不定期发放1万~2万元的分红。
社区内外
湖南省长沙市洞井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波告诉本刊记者,农民离土之后,一般至少三年才能进入生产、生活和心理的稳定期。因此,地方政府“要完了地,还要从头到尾管好人”。
事实上,目前大多数地方在征地拆迁后没有常设机构或固定人员为失地农民服务,解决征地拆迁的后续问题。
受访基层干部建议,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失地农民“后安置时期”的矛盾调处和利益诉求,让农民失地后有地方问事、有人帮忙管事。同时,还须加快建立与“后安置时期”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
有基层干部认为,可由政府部门出资,利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场地,就近开展对失地农民的技能、文化、心理等综合式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综合素质,特别是就业竞争力。
失地农民安置区内部管理也是考验着政府管理智慧的一个特殊课题。与城市的一般社区不同,失地农民安置区出租房多、人员杂乱,容易成为传销、赌博等风行之所。
本刊记者走访了解到,许多安置社区混乱主要缘于两个原因,一是缺乏专门管理机构,二是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安置社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合肥市滨湖新区和园小区是一个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的大型社区,安置了约1万人。2010年前,该小区因缺乏管理一度成为传销窝点。此后,该小区引入一套“网格化”社区管理服务系统,重点摸清房屋出租信息。一年来,没再发现传销窝点,社区治安环境优良,还在防火防盗、环境卫生、纠纷调解等方面有了显著改变。
许多地方失地农民安置区建在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机构的网络往往覆盖不全。基层干部建议,要管好安置社区内外治安状况,公安派出所应优先考虑在其附近布点分支机构。
“三不公”加剧征迁矛盾
《�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一些省区调研发现,部分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补偿标准等信息不公开、补偿评估结果不公正、"同地不同价"补偿不公平的"三不公"现象,加剧了征迁矛盾。
广西来宾市一些乡镇负责人毫不讳言:"我们征地拆迁都不用公布有关补偿标准等信息。"
有负责征地拆迁的基层官员告诉本刊记者,征地拆迁事先最好不公布,公布了群众就很可能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各种"干扰";补偿标准和补偿多少也最好不公开,怕公开了后,失地农民的要求会没完没了,影响到社会稳定。
2010年,因永宁高速公路项目开建,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村民刘如响家被征用了3分地,"去年,镇干部口头说,征地补偿按国家高速建设征地规定,但始终没有公布这些规定。被征地的村民虽然拿到了补偿款,但心里都想不通。"
刘如响说:"人人都知道,哪一户叫得响,和征地干部有关系,补偿就会多一点;不会叫又没关系的,补偿就少。要想多得一些,只有去当‘钉子户’。"
2010年7月,永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为了征得青龙机砖厂在清水池村拥有使用权的取土矿山,与该机砖厂签订了一份补偿框架协议,规定依据中介机构对被征用矿山合理评估后确定补偿费。
青龙机砖厂负责人刘如康介绍,中介机构福建省建友评估事务所评估得出的补偿费是400多万元,但代表永宁高速建设指挥部签协议的永安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致电建友评估事务所,要求评估的补偿费"控制"在100万元左右。
福建省建友评估事务所工作人员证实,永安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曾要求"压低"补偿费,结果双方至今未达成补偿款支付协议。
刘如康说,在清水池村隔壁的东风村,永宁高速征用了一养殖企业所租的一小部分山地,便支付了1600多万元的"天价补偿",他觉得这是个"谜"。
永安市交通局副局长张福明解释,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没有具体统一标准,补偿费需要由项目业主与被征地对象逐个商定。
因不满评估结果,2010年12月底,青龙机砖厂负责人刘如康带领厂里的十多名工人和部分村民多次到高速公路现场阻挠施工,并与当地政府派来维持施工秩序的警察和工作人员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
由于不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差异,许多地方往往出现"同地不同价"现象。永安市燕南办事处埔岭村因地处城乡结合部,大多数耕地目前都已被征用。原村委会主任黄生友告诉本刊记者,该村的耕地目前主要是被政府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和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征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征地补偿最高,一亩可达9万元以上,最低的是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一亩才3.5万元左右。
黄生友说,眼见永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要比开发房地产征地补偿款少了大半,群众的对抗情绪很严重。
清水池村的刘如响还介绍,去年10月,永安市一些部门借修高速公路,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征用了村里40多亩耕地,被征地村民无人知其用途。
本刊记者日前在实地看到,这宗群众认为的"搭车"被征地位于离永宁高速不远的一个山坳,整片地已被推平填高,六七位工人在砌着砖房。来自四川达州的砌房工人告诉记者,这排砖房是建厂用的施工住房。
负责征地工作的曹远镇党委副书记粘忠毅对本刊记者解释,这宗地将用来建设一家新型建材厂,"由于企业已表示强烈的投资意愿,镇里考虑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允许企业一边建厂,一边抓紧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陈志凌向本刊记者确认,这宗地块正准备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对前述案例,多位受访专家介绍,国家制定的有关征地拆迁法规明确规定,征地拆迁部门须事先告之被征地对象,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也须在被征地拆迁村组进行公开公布,补偿费用需评估决定的,须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单方面敲定的评估结果是不合法的。"同地不同价"背离了市场经济原则,现行诸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三不公"现象还部分地反映出,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失责。
中国村社促进会副会长顾益康表示,一些地方在征迁中之所以惯用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做法,根源就在于发展方式转变没有到位,仍狂热追求土地财政、与民争利。
他说,在这种"向土地要财富"的思想驱动下,土地增值收益继续被政府独享,搞了形象工程;基层干部也被向农民要地、维护农村稳定的任务压得喘不气来,没有真正重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征地拆迁补偿必须要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而做到这‘三公’,首要的就是公开,就是要切实完善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顾益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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