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催化剂”和“助推剂”
长宁律师业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努力发挥专业优势,牢牢把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虹桥国际商务区新一轮发展机遇,以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为导向,为地区经济建设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起到了“催化剂”和“助推剂”的作用。
把握机遇,服务经济建设基础领域。区律工委和市律协、区司法局共同举办 “虹桥法律服务论坛”,就虹桥国际贸易承载区建设和现代法律服务业如何对接上海经济发展进行研讨。长宁律师把握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型的大好时机,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延伸拓展服务领域。以提供法律顾问、非诉讼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介入到公司、企业经济决策环节,起到事先预防作用;以诉讼、仲裁和调解等形式参与到经济纠纷的善后环节,起到事后化解作用。三年来,共办理诉讼案件两万余起,非诉讼案件一万余起,服务法律顾问单位一万余家。
依托载体,服务经济建设支柱领域。在举世瞩目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君悦所、方本所作为世博会法律服务供应单位,为世博场馆建设、世博局合同审核提供了法律服务,金杜上海分所作为比利时馆及捷克馆的法律服务供应单位,为两国展览场馆的建设及项目管理单位、布展及项目管理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提供商和进出口代理公司、网上世博会设计单位、境外赞助商的境内经销单位等服务供应商之间各种类型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程服务。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新华、海华永泰、前和、君悦、方本等律师事务所在地铁隧道、张江有轨电车、洋山深水港、跨海隧桥工程、虹桥交通枢纽等重大市政工程项目中都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同时,为推动长宁区域内临空、虹桥、中山三大经济组团发展,加强虹桥开发区和中山公园商圈等重点经济区域的法律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建设,金杜上海分所担任区金融办常年法律顾问,重点对涉及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和管理项目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为政府决策及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开拓创新,服务经济建设新兴领域。长宁律师的服务领域已从传统业务为主拓展到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信息产业、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环境保护、生物技术、破产管理等新型业务领域为主。目前,君悦所在破产管理领域,金杜上海分所在知识产权、信息产业及反倾销领域,九州丰泽所在医疗器械服务、电子商务领域,海华永泰所在生物技术领域、私募及企业投融资领域,耀良所在信息产业、船舶航运等高端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并代理了多起境内外知名企业的诉讼或非诉讼项目,以新型业务领域为主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占长宁律师业全部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二,涉外业务已占二分之一之多。
目前,以20名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大局观强、专业业务精湛的律师组成的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立标志着长宁律师将以更积极的姿态,围绕区域经济建设重点目标,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为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落实、重大民生工作出谋划策,从而降低和减少行政决策的风险,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减压阀”和“缓冲器”
长宁区是一个以涉外经贸与商务为主导的现代化城区。虹桥涉外贸易中心、中山公园商业中心和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已成为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党建大联动工作机制,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区律工委积极推进“六个便利联盟”中的“法律维权便利”服务联动工作,切实为区内园区、商务楼宇白领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法律维权便利联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做白领“老娘舅”,人民调解进楼宇。“张律师,谢谢你的建议,我会冷静处理家里矛盾,维护好小家的团结。”经过律师的专业分析和循循善诱,一位身着职业装、面容憔悴的女青年满意而归。这是发生在长宁区司法局和长宁区律工委共同举办的“六个便利联盟”法律维权便利服务进楼宇咨询活动现场中的真实一幕。2011年3月,“开心家园”进楼宇机制又作为“法律维权便利”的重要项目开始运行,区律工委联手区妇联围绕新经济组织中女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整合各方资源,通过法律维权及心理辅导项目,解决企业女性的婚姻家庭、亲子、家庭教育等方面的问题,效果良好。
当普法“宣传员”,法律常识进楼宇。“情系白领、法治先行”法律咨询、维权活动义务咨询和赠送、发放宣传资料等法律服务形式,既为楼宇白领排忧解难,又普及了法律知识。携手区工商联举办的“民营企业法律讲坛”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税法、劳动法等企业较为关注的法律讲座;与区总工会共同举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辅导报告会向来自各集团、公司、街镇、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约300人进行了专题辅导。通过在大型楼宇、广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制讲座、送法进楼宇、社区定期法律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常识,为楼宇白领送法上门。
树法律维权“新品牌”,守法观念进楼宇。通过“和谐、长安杯”商务楼宇从业人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学法共创文明、守法共建和谐”白领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文艺汇演,开设“法律书架”等形式,和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共同依靠总工会职工援助中心、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接待窗口以及区工商认定事项办理窗口等工作平台,在解决楼宇白领维权难困惑的同时,宣传正确的学法、守法观念。
作为长宁区特有的为商务楼宇白领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长期活动,“法律维权便利”活动开展两年来,初步搭建了园区、商务楼宇及企业间的沟通平台;营造了良好的“党建连线、条块联手、社区联建、企业联动”工作氛围;园区、商务楼宇的企业和员工的法律维权需求基本得到了满足;律师在解惑答疑和排忧解难中更是注意分析法律问题的内在成因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息讼止争,平息家庭矛盾、缓解公司劳资纠纷,进一步增强了律师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大服务意识。
如何引导律师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缓冲器”、社区稳定的“减压阀”,是区律工委成立以来致力于开展的重要工作。多年来,依托“六个便利联盟”“法律维权联动”、“双结对”、“区政府信访接待”、“民营企业法律讲坛”等平台载体,区律工委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发挥其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三年来,律师有162人次参与周四政府信访接待,咨询解答当事人392人次;228人参与司法所、调委会“双结对”活动,接待咨询近1400人次,解答法律问题近2000件。君悦、集天成、瑞富3家律师事务所共承接了市区两级政府、市律协交办的社会突出矛盾案件100余起,撰写专业法律文书200余万字。有33家律师事务所和街道、镇结对并签署协议,同时积极参与“法进楼宇”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接待咨询258人次,处理纠纷矛盾30余件,成为白领身边叫得响、呼得应的“法律顾问”。
君悦所刘习赟律师以其提出的“要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及社会矛盾处置长效机制”及其在调处突出信访矛盾中的优异表现,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并获得了“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集天成所的崔鸿翔律师凭借其在参与社会突出矛盾化解中的出色工作获得了市级政法部门的通报表扬。
三、走进“象牙塔”,区校获“双赢”
充分发挥华东政法大学高校资源作用,为长宁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学术和教育支撑,是区律工委一直思索开展的工作。2010年12月1日,长宁区政府与华东政法大学区校合作共建的华东政法大学东虹桥法律服务园正式运作,双方将共同推动在法学研讨、实训基地、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探索与合作,实现学校科研优势与行业实务经验的有机结合,并在凝聚力工程学会这一平台上同创共建区域大党建。
建立责任明确的实习带教制度。“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是华政学生定期向社会开展义务法律援助的机构,学生们懂法律、有热情,但缺乏和群众打交道、宣讲法律的经验。区律工委选派多名法律援助经验丰富的律师定期和学子们一起向群众提供咨询,言传身教,让学子们通过实践得到锻炼,既学以致用,又了解民情疾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道德观。围绕华政学生的就业及实习问题,区律工委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华政学生的实习基地,为学子修读实践类课程提供支持指导,并选派业务能力强、有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律师作为学生的带教老师,通过“传、帮、带”,为长宁法律人才的储备、长宁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积累,为华政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
确立定位清晰的律师授课制度。今年9月份起,区律工委安排在各业务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为华政本科学生开授《律师执业技能》课程,期望以此推动学校科研优势与法律行业实务经验的有机结合,共同促进高校教研教学工作和区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为此,区律工委制定了授课律师规则,要求律师授课既要结合前沿实务,又要适应本科学生现有的法律知识及思维能力,对于授课律师的课题、讲义,区律工委都进行了仔细的研讨和审核。
探索因人而异的企业培训机制。为深入推进区校合作项目发展,区律工委正在研究建立包括各专业领域律师在内的授课律师库及其授课课题、提纲,并根据不同需要选用;建立定期法律培训机制,满足区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及应用的需求;加强和区其他产业园区沟通交流,推动律师进园区、普及法律进园区。
第三产业的发展是衡量城区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以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为主的法律专业公共服务平台,以课程研究、远程教育和面授相结合的法律培训平台,以培育扶持为主的投资孵化平台作为区校合作项目的三大支撑,将打造长宁和华政的“双赢”局面。“区校合作”在融合多方资源,以合作带动华政及区法律服务业发展中大有可为!
四、 “尊重”和“理解”
律师工作离不开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的关心支持,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与法律共同体的沟通交流方面,区律工委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规范相互关系,建立沟通会商协调机制。通过与长宁法院建立《长宁区人民法院、长宁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加强沟通会商协调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律师和法官的定期会商协调机制,为律师和法官正常的工作交流交往搭建了平台;与区检察院签署《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长宁区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的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沟通协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
加强理解沟通,构筑业务交流平台。在“长宁区政法系统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研讨座谈会”上,律师代表与区政法系统各部门齐聚一堂,就《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相关的衔接、侦查阶段的会见、律师的提前介入以及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保障、律师执业人身安全保障、证据开示制度以及审批监督、律师执业豁免权及合理制约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探讨,达成诸多共识,提高了律师自身执业素质;区律工委联手区检察院对全区律师开展民事检察专题培训;还选派优秀律师作为特邀评查员,配合公安分局、检察院和法院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工作。在“虹桥法律服务论坛”上,邀请市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培龙,共议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交流、交心、不交易,说理、说法、不说情”在我区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和律师中形成了共识。
规范机制制度,加强合法权益保障。“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遵循尊重、理解、友善的原则”、“律师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相互尊重的原则”,这分别是《长宁区人民法院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和《长宁区律工委向全区律师发出尊重法官倡议书》(以下简称“双十条”)的第一句话。律师和法官虽然分工不同,但都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职业目标。长宁法院和区律工委一呼一应,对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关系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双十条”实施后,长宁法院的良好开庭氛围得到进一步优化改善,法官和律师间也增强了良性互动。
正如庞德所言;“法律职业团体对社会整体化以及法制观念和司法方式的培养,始终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法律共同体是法律职业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互相“尊重”和“理解”是推进各项交流、沟通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法律职业共同体,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一个架构,一个平台,是法律人为了共同价值目标走到一起平等交流的平台,以各种形式的沟通交流机制作为有力推手,长宁律师和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间平等、自由的畅所欲言,对推进法治环境、律师执业环境、社会公平正义大有裨益。
五、“凝聚力”和“人才摇篮”
我区律师事务所现有中共党员329名,2008年12月,选举产生了首届区律师党委,下属党总支1个,独立党支部19个,联合党支部2个。多年来,以“党建促发展”作为律师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加强党组织对律师队伍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律师党建工作机制,不少党支部形成了自己的党建特色。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人才和团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建设示范点、联系点,开展“五个一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一个党员引领一班人”的先进事迹举不胜举。在党员和党组织带领下,我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屡获殊荣,君悦所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颜学海律师获得“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刘习赟律师、颜学海律师获得“东方大律师”荣誉,还有18家律师事务所及20名律师荣获市区各级荣誉。
结语:长宁区律工委作为团结律师的凝聚平台、发展律师业的服务平台、律师个人提升的发展平台、依法治区的保障平台,将继续带领全区律师,推进长宁律师业的发展,继续为长宁经济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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