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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送爽上海滩 转型发展正当时———对上海律师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思考

    日期:2012-11-06     作者:盛雷鸣    阅读:5,101次

欣逢上海律师公会百年纪念,翻开百年史册,回眸发展历程,心潮澎湃,感慨万分!百年沧桑崎岖路,三十三载风雨行。今天,面对全球化、信息化挑战和上海新一轮的改革发展,上海律师业又将面临一次飞跃、一次扬弃、一次转型发展。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增强转型发展的紧迫感

中国律师事业的百年历程坎坷多舛,几度中断、几多劫难,直到改革开放后才迎来了阳光明媚的春天。三十多年来,上海律师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四个中心”建设及国际大都会建设的要求仍很不相适应,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明显滞后,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贸易等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捉襟见肘,律师业的发展亟待加快步伐,突飞猛进。

(一)转型发展是上海律师业的一次扬弃

多年来,上海律师业的发展进程中沉淀下来一些问题,制约着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通过转型发展加以根本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律师业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绝大部分律师事务所仍处于“全科律所”状态,专业特色不明显,大多数律师仍然是“全科律师”,专业特长不强,什么案子都肯接、敢接,“包治百病”。

二是规模化程度不高。2011年,全市拥有100名律师以上和年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律师事务所分别是7家和8家,占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总数的比例仅0.6%和0.7%;30名律师以上和年创收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市占比也仅有6.6%和11.4%。

三是国际化水平差距大。涉外业务收入在行业的整体业务收入中所占份额很小;以涉外业务作为主营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数量极少;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全市总共只有11家,不到全球最大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的1/6。

四是品牌化水平不高。全市还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具有相应的国际影响力;一些市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的品牌效应也不明显;一些律师事务所在业内有一定影响但在社会上知名度不高;有一定品牌效应的律师事务所总体上数量还太少。必须通过转型发展,扬长避短,解决上述这些问题,才能使上海律师业获得新的发展的动力。

(二)转型发展是上海律师业的又一次机遇

转型发展是“四个中心”建设对律师业的发展要求,也是律师业在上海新一轮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新机遇。根据国家对上海的战略定位和要求,未来一段时期,上海将建设成为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成为经济活跃、法治完善、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城市安全、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述目标的实现,不仅对律师业转型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导向和时间表,也对律师业转型发展给出了菜单和质量标准,可以说,形势喜人、形势逼人、时不我待。

二、明确目标,科学定位,坚定转型发展的正确方向

 

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根据这一定位,律师业的转型发展不仅要遵循经济、社会的规律,更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进程,服从于我国司法制度的演进。我们应当从司法制度改革走向中去谋篇,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方位中去布局,从律师队伍实际状况中去破题。

律师业的转型发展必须依据于整个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不能背离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不能背离整个司法制度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应当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有利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必须跟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步伐,适应和服务“四个中心”建设。

未来一段时期,是上海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性转折期。这个转折期是发展动力大转变、经济结构大转换、城市功能大提升、社会结构大调整、开放格局大转型、区域关系大整合的时期;城市发展处在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从传统经济中心城市向全球城市转变、从外向型向开放性转变、从建设小康社会向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转变。上海律师业的转型发展,要以上述转折期的特征和内在规律为依据,进行谋划和运作。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考

综观本市律师业的转型发展,不仅仅是一个体制、机制问题,从战略层面运思,至少应该对于人才、机构、业务和经营等四个方面的转型加以思考。

(一)实施人才优化工程,实现律师队伍的转型发展

律师业的转型发展,律师的“转型”是前提。律师是律师业的主体,要实现队伍转型,就得实施律师队伍的人才优化工程。

“优化”包括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前者主要通过队伍自我建设,实现律师队伍可持续的自我更新;后者主要通过不断吸纳和引进人才,改变整个律师群体的结构。

内涵式优化,就是通过有效的措施,实现律师角色的四个转变。在业务上,由“全科医生”转变为“专家医生”,引导律师走专业化道路,成为一专多能的法律工作者;由法律工作者成为法律职业人,培养律师自我意识和自我经营意识,养成慎独、诚信的人格;由法律人变为文化人,全方面的提升律师的人文素养,律师不是法律打工仔,应该成为社会的贤达;变单纯法律工作者为积极参政议政和热心社会公益的公民精英,引导律师走出谋生的圈子,步入社会成为公民社会精英。人才优化的重点是实习律师、年轻律师、职业转折期律师。内涵式优化的主要途径和手段,是强化律师的教育培训工作。

律师培训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注重实务。要大力加强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律师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示范者;要以提高律师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骨干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培训,帮助广大律师精通法律、熟悉国情、了解社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转变培训理念,完善培训体系,健全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水平,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贴近培训需求。

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指导的功能,规范实习律师培训,强化青年律师培训,充实专题培训,丰富双休日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实行面授与远程教育、集中培训与岗位实践有机结合;施行律师继续教育网格化管理,扩大律师继续教育的平台,逐步完善律师培训系统与终身教育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律师继续教育的需求。

外延式优化,就是弘扬“海纳百川”的海派律师文化,积极引进各专业、各类型的优秀人才加盟上海律师队伍,以优化律师队伍结构;积极探索青年律师“走出去”培养的模式,市律师协会今年制订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使用韩学章基金支持境外培训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境外培训资金支持协议》,联系了6家境外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已有1名律师赴美国律师事务所实习,今后将有更多的律师成行,有望进一步提高上海律师的现代法律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同时,市律师协会努力改变目前社会律师包打天下的局面,力求形成以职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外国所代表依法共融、和谐共进、互补共赢的法律服务市场格局;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市律师协会于2010年修改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增加了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代表可受邀成为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的规定,并于今年向首批23家特邀团体会员颁发了会员证,还有23名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77名公司律师代表及118名公职律师成为市律师协会的特邀个人会员。

市律师协会在全国率先启动特邀会员工作,在特邀会员和社会律师之间搭建了一个畅通有效的沟通平台,切磋律师业务,交流管理经验,举办各种热点法律问题的研讨和业务培训,开启了一个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增强实力、共创双赢的新时代,开全国律师行业组织创新管理之先河;有助于促进上海律师队伍的整体融合和优势互补,提升上海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二)加强规范化、规模化建设,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转型发展

律师业的转型发展,律师事务所的转型发展是关键。要严格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受益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机制。2012年7月,市律师协会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起草、修改、编撰工作,推出了《律师事务所管理手册》,为律师事务所的运作和管理提供指引,这是加强行业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指导、引领和推动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规范化基础上,重点抓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和规模化建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是律师业专业化的核心,从本市律师业的现状来看,专业化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以某个在特定专业领域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律师为核心形成的专业特色小所;二是在某些相关领域(一般涉及三到四个相关专业)具有较明显专业优势的中等所;三是在比较广泛的领域都有比较明显专业优势的规模大所。

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主要是建设拥有几支优势明显的专业律师团队的专业所。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主要是合理发展规模大所,以改变目前规模所稀缺的现状;必须提升律师业的规模化水平,在扩张律师数量和业务规模的前提下,以专业化的整合为基础,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和聚合效应,从而增强承接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业务的能力和国际国内的竞争力。讲规模化必须澄清两个观念:第一,规模化并不仅仅意味着大,通常以执业律师人数和年业务总量来衡量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水平,规模化的本质在于以专业分工协作为基础的资源优化配置;第二,避免把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绝对化,从本市律师业的状况和社会、公众的广泛需求来看,我们需要一些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但更多的需要符合社会各层次需求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协调发展。

(三)拓展服务领域,推进律师业务的转型发展

律师业的转型发展,业务转型发展是根本。针对本市律师业的现状,推进律师业务转型发展,要做到两个转变:一是变以诉讼为主为诉讼与非诉讼并重;二是变以单纯的国内业务为既有国内业务又有涉外业务,且涉外业务占有相当的比重。

目前,相当一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主要业务还是诉讼,这种状况必须扭转过来。只有诉讼和非诉讼并举发展,才能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提升专业综合水平,也才能使律师事务所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律师业,必须大力提升其国际化的水平,而我们最大的弱势在于参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太弱,一是涉外业务量太小,二是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太少。上海的战略定位,是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并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提升律师业参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集聚境外优质律师机构和律师人才的水平,是律师业务转型的主要任务,也是我们推进国际化的主要着力方向。

(四)提升服务品质,实现服务模式的转型发展

服务品质是转型发展的生命。法律服务产品的品质包括产品档次和服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上海律师业服务产品不够丰富,服务品质不高,服务质量也不够理想。我们要通过服务市场细分、清晰市场定位、明确专业定位、高效优质服务,提升律师业的整体服务品质;通过拓展服务品种,充实服务内涵,优化服务质量,丰富服务档次,形成服务品牌并提升律师业的品牌化水平,实现法律服务的转型发展。

提高律师的法律服务品质,必须依靠律师事务所的科学管理。必须克服目前业内普遍存在的业务、事务管理不分的现状,进行流程再造,更新律师业务受理模式,改个人接案、跑案源为团队接案源,变由酒桌上接业务为向市场、向社会要业务。

四、真抓实干,稳妥推进,解决转型发展的战术问题

律师业转型发展的核心还是发展,在发展中求转型,在转型中谋发展。律师的转型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真抓实干,稳妥推进,才能解决转型发展的战术问题。当前,我们应当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律师行业“营改增”试点的协调工作。我们已经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律师业的影响开展了深入调研,正在积极与本市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也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营改增”试点对律师业税收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是进一步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要借助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出台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律师的执业权利,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

三是继续努力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是市委办发[2010]16号文件明确规定的,市财政也已经列入年度专项预算,但各区县政府落实的力度还不平衡,我们将继续促进区县及乡镇政府提高对律师法律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将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进一步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扶持保障力度。

四是加大律师人才的使用力度。律师参政、议政、从政,是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上海律师业参政、议政的主要渠道包括:当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立法、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作为社会志愿者参与各种公益活动也是一条途径。

五是加强律师行业的自律和监管。防止个别害群之马对整个律师业发展环境和社会形象的破坏;严格依法惩处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整个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

六是加强律师执业技能的培训,在辩论大赛的基础上,办好学术大赛,举办模拟法庭,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大比武活动,提高律师的专业技能。

七是加强律师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市律师协会的宣传阵地和社会媒体,广泛而深入地宣传上海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法治建设及“四个中心”建设的业绩,让政府和社会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律师工作的重要作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随着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步伐的加快,上海律师业迎来了一个转型发展的好时机,上海律师业也必将会乘风破浪,开拓进取,夺取新一轮发展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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