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重要活动
1、9月1-2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在银川举行。省律协顾亚平副会长、张秀银副秘书长及14名律师参加了论坛。
2、9月11日,方晓林副厅长在《黄莉新副省长在省政府值班专报第592期上的批示》上批示:博事达律师事务所能及时报告敏感问题应予表扬。吴江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律师也要积极宣传有关规定,稳定当事人情绪,引导他们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
3、9月18日,李福全厅长在秘书处提交《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下一步筹备工作安排》上批示:同意。方晓林副厅长批示:请李厅长阅。扎实认真,高质量地完成每项工作。
4、9月21日,第五届华东律师论坛在安徽合肥召开,来自政法系统的多位专家和华东六省一市的200多位律师,围绕“律师文化建设与行业发展”论坛主题展开了多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王凡会长、梁武华秘书长及我省19名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连云港永信所李刚和江苏刘万福所刘万福两名律师的文章分获论文一等奖和优秀奖。
5、9月23日,省律协六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南京召开,会议对《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财务报告(讨论稿)》、《〈章程〉修改草案及说明(讨论稿)》、《会费调整方案(讨论稿)》等材料进行了讨论。
6、9月26日,省律协女律师联谊会第七次年会在扬州召开,来自全省的40多位女律师参加了会议。方晓林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梁武华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二、常务理事主要活动
1、9月21-26日,马群副会长参加司法部在河北举办的全国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并在会上代表省律协作了题为《制定六大行动计划 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交流报告。
三、秘书处主要活动
1、9月6日,转发全国律协《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操作指引》。
2、9月11日,对全省律师近期承办的群体性、敏感性、重大案件进行了统计,共有11件。
3、9月19日,根据省委统战部要求,在征求协会党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厅党委同意,向省委统战部推荐12名律师作为中介机构党外人士先进分子人才库候选人。
4、9月20日下午,召开秘书处办公会议,研究了省直分会律师行政审批初审、律师实习证申领审批等事项,听取了省直律师赴成都考察及省直律师体检有关情况汇报,通报了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有关筹备工作和全省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的进展情况等。
5、9月24日,对南京、无锡、徐州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属分会下发《关于举办律师辩论友谊赛的通知》,并在我省律师队伍中广泛征集辩题,目前已收到辩题30多道。
6、9月2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通知》。
7、9月,制定全省实习律师第一期集中培训方案。
8、9月,分别致贺信重庆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祝贺重庆律协成立20周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协成立25周年。
9、9月,向苏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苏州15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事情,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厅律管处。同时致函该协会要求核查张家港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在申办实习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9月,根据省厅政治部通知要求,对全省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及政治面貌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
11、9月,根据省厅监察室要求,就冯良军投诉袁晓明案件作了详细书面汇报。
四、委员会主要活动
1、9月1日,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在省律协会议室举办当前受贿犯罪争议和疑难问题专题讲座,委员会主任孙国祥对《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省直和各市擅长刑事业务的律师约70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五、省直分会主要活动
1、9月3-14日,组织省直全体专职律师在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2、9月5日,与省厅干部处、律管处对参加江苏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的省直律师进行了政审。
3、9月9日,组织省直所部分律师赴南京女子监狱为服刑女犯做义务法律咨询。
4、9月10-15日,省直律师团38人赴成都考察,参观四川四方达、衡平、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并与成都律师就律师税收、收费、事务所管理等进行交流学习。
5、9月18日,按照省厅直属机关党委要求,对省直各所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统计。
6、9月18日,按照省厅律管处要求,对2007年度省直律师年度检查信息及公告进行了核对,并于当日将核对的情况反馈给律管处。
7、9月24日,江苏金鼎英杰所主任向省直分会汇报了由该所高式东律师代理的“彭宇”案件情况,该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分会在听取汇报后于9月26日形成书面报告报至省厅。
8、9月26日下午,组织省直所部分律师参加由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物权法》讲座。
9、9月27日,下发《关于举办“致邦杯”第四届省直律师羽毛球赛的通知》。
10、9月28日,按照省厅律管处要求,组织会长、常务理事、部分事务所主任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试行)》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30日报至律管处。
11、9月,江苏博事达所因及时报告敏感性案件情况受到了省厅的肯定,上海汇业所南京分所魏青松律师、江苏唯衡所沈勇明律师分别受到了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和省高院第一刑事审判庭的表扬。
六、本月投诉情况通报
2007年9月,本月到期投诉案件3件(案号:07010、07011、07012),其中07010案件投诉人递交新材料,期限重新计算,07011案件投诉当事人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投诉终结,07012案件申请延期。省律协共收到投诉案件3件(案号:07013、07014、07015),其中省律协直接受理1件(案号:07013),转泰州市律师协会2件(案号:07014、0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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