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经昆明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聘请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会凌律师事务所刘凌律师、海度律师事务所李志杰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弘石律师事务所濮鹤周律师、弘石律师事务所邓劲松律师、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期自2011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在聘期内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履行职责。法律顾问室《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服务工作报酬支付标准》向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支付工作报酬。
(昆明市律师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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