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死刑二审案件建立援助律师库,以笔者有限的听闻,浙江这一举措在全国恐怕是独一家,它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浙江日报》8月8日)
我们知道,今年下半年开始,所有死刑二审案件都已实行开庭审理。最高法院实施这一案件审理重大改革,目的就是通过公开的庭上质证,最大限度地杜绝冤案错案的发生。然而,二审死刑案件开庭审理,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平台,要切实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还在于在这个平台上的“戏”如何“唱”。因此,律师的品质和水平至关重要。
但现实往往是那些二审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常常很难得到好的律师。这一方面是由于死刑案件的辩护难度大,另一方面是援助案件的补贴有限,不少律师都不愿意办理此等棘手案子,即使律师事务所接下了案件,也常常会“转手”给一些业务量少、没有经验的年轻律师。这样,问题就来了,那就是法院已经搭起了“唱戏”平台,却没有好的“演员”去“唱戏”———特别是为被告人辩护的一方没有好“角色”登场,其结果,有可能还是无法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而对一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来说,二审是至关重要的。生命只有一次,机会也只有一次。
这一次机会,除了被告人应该把握好,像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中心也有责任和义务为被告人把握好。建立死刑二审案件援助律师库,就是为了在二审的庭审上为被告人“唱”好“戏”。虽然实事求是地说,一审被判死刑的往往证据都比较确凿。但是,这样说,并不能就此而否定二审的作用,更不能对二审敷衍了事,尤其是对被告方来说。
如果被告方对二审也抱着“走过场”的想法,那么,对被告人来说,就真是“性命攸关”了。即便是十万、百万分之一的错案发生,对“这一个”被告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所以,二审死刑案件控辩两方以及秉持公正的法官都容不得丝毫的马虎。这既是对被告人负责,尽最大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法律负责,尽最大努力维护司法的公正。
现在,浙江有230名资深律师“入库”,可谓是“济济一堂”。入库是为了出庭,现在我们所期望的是“戏”能够“唱”好。假若仅仅是造了一份“洋洋大观”的花名册,到真的需要出庭“论剑”了,还是“按‘库’不动”,那就有违初衷。这是“臭话”,但“臭话”还是说在前面好。毕竟,死刑二审之所以实行公开审理,就是为了实现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人的生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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