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律师学院携手知产委共同举办解读《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题报告会
2016年6月26日上午,市律协律师学院与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云峰剧院共同主办了“知识产权培训月”系列讲座之解读《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专利法司法解释二”)的专题报告会。报告会由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峰律师主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一庭庭长刘军华法官作为主讲人带领大家深入解读专利法司法解释二。共有两百余名律师参会。
2016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专利法司法解释二,并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并已支付合理对价的,可以继续使用该产品且不用承担专利使用费。
会上,刘法官围绕专利法司法解释二,就专利纠纷诉讼案件诉讼周期长的特点、加强专利保护和合理保护并重等方面作了精彩的解读报告。作为学者型法官,刘法官并不是机械地给大家灌输,而是从法理、国外的经验、立法者的本意及司法实践中的困惑等多个角度来解读。在互动环节中,律师们源源不断地提出各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诸多困惑,主讲人刘法官与提问律师倾情互动、交流经验,与会律师均表示大有收获。
2016年6月29日
市律协律师学院
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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