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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与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制共建

    日期:2007-07-26     作者:江西省律师协会    阅读:4,586次
    
   7月4日,我所与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制共建”签约暨授牌仪式在所会议室举行。双方签定法制共建协议书,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向我所授牌。为了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华东交大人文学院在我所挂牌设立教学实践基地,我所为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各类法律实践活动提供实务指导。我所为学院的教学活动提供法律实务;学院为我所的律师实务提供理论研讨,双方定期互派人员进行相关讲座。学院每年选送一批有志于法律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毕业生到所实习;我所将根据学院学生的实习情况,优先聘用留所工作。同时,我所适时在学院设立“南芳律师”奖学基金。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书记王君、学院副院长李晓红、学院老师邹开亮、徐燕峰、所主任廖泽方、合伙人律师刘嫔、张睿及所其他成员参加了签约仪式,同时,仪式还特别邀请到了赣州市司法局纪检组长谭启龙,市司法局助理调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康定围参加。签约仪式由我所副主任范卫权主持。
   仪式上,南芳所主任廖泽方致欢迎词,对人文学院领导、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其介绍了律师事务所几年来的发展情况。南芳所发展委主任卢盛宽宣读协议内容,王君书记在仪式上说:“来到南芳,我们被特有的人文情怀深深吸引,被深厚的文化内涵所感染,这次合作给了我们很多机会,拓宽了我院的实践基地,案件实例对提升我院教学水平又有很大的突破和提高,总之,希望通过合作,实现共建共赢。”谭启龙组长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受许长湖局长的委托,安排我和康会长参加签约仪式,在江西讲,华东交通大学是知名大学,南芳所在江西是知名所,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完善的制度,开拓的合伙人队伍,辐射全省的南芳精神,一流的硬、软件设施,我想,学院选择南芳作为共建对象,是对南芳所的信任,对赣州律师业的信任,学院利用好南芳的平台,南芳利用学院的理论研究,这样的组合是很好的,一定能够实现互利互赢。最后,人文学院副院长李晓红为我所送上祝福:“愿南芳品牌做大做强,望南芳形象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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