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发生火灾致3人亡 违建办园一路绿灯遭质疑
虽然发生过大火,但使用违规建筑的百花幼儿园至今仍在开园营业。本报记者 洪克非摄
本来五口之家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然而,2011年元旦后的一场大火,母亲、妹妹和女儿葬身火海后,巨大的精神压力已经让叶洪波夫妇几乎崩溃了。6月14日,他告诉记者,为了不看见“她们”,一度不再住在湖南桑植县澧源镇汪家坪60号的家里,而是搬到岳父家暂时借居。此次回到桑植接受采访,他们希望能给死去的亲人讨个说法。
一家三口葬身火海
2011年元旦期间,山城桑植出现了罕见的冰冻天气。由于气温突降,位于澧源镇南门大市场南方家�城楼顶的百花幼儿园在元旦放假后,又决定推迟复校日期,定于1月5日再复课。
1月4日18时许,59岁的向祝英和女儿叶红梅,以及1岁半的孙女叶树雯,还有叶洪波夫妇俩,在百花幼儿园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居室内,一起吃了最后一次晚餐。
叶洪波说,母亲和妹妹当时所住的房间紧靠百花幼儿园园门,虽然不足20平方米,但被隔成了两个更小的房间,朝向幼儿园露天坪开门的几平方米的小房间被当成了客厅,里面放了电视机,再往里是一个储存了很多幼儿用品的房间。
晚餐后,叶洪波夫妇在19时左右回到了家中。女儿因天下大雪没有带回家。但就是这样一念之差,让夫妻俩痛悔不已。
平静的生活在这个寒冷的深夜被彻底打破。“大概夜里两三点钟的时候,向珍香(百花幼儿园园长)打来电话,说幼儿园起火了”。叶洪波说,他立即给母亲向祝英和妹妹打电话,无人接听。放下电话后,叶洪波骑摩托车迅速赶往百花幼儿园。到了现场后,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两台消防车,正在那里朝幼儿园洒水,救火已经接近尾声。消防队员从事故现场抬出了3具高度碳化的尸体,一切都不可挽回。
是偶发事故还是责任事故
这次大火的具体赔偿协调处理工作在事故发生后两三天就进行了。一方是叶洪波夫妻和叶洪波的舅舅、堂哥、姨姐和姨姐夫等人,另一方则由百花幼儿园园长向珍香的丈夫钟爱和及其亲友出面。几轮交涉后,包括抚恤金、一次性赔偿等在一起,向家共付60万元,并签了一份协议。
但这场发生在百花幼儿园的火灾事故尽管已过去数月,可围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地点以及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等问题,并没有就此平息。事故发生后,国内相关网站的论坛上,一些对此事故进行追问的帖子,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网易新闻论坛社会万象频道中,一个题为《桑植百花幼儿园重大责任火灾事故为何难以问责》的帖子说,“这起火灾事故导致3人死亡无人生还的主要原因,就是大火封门后室内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没有通道逃生。就连救火人员救火都是强行砍(撞)开两道铁门后才进入火灾现场”。
获赔后,叶家很快后悔。“这次火灾属于责任事故,赔偿完全不符合要求。”叶洪波称,事发前一天,向珍香因要和丈夫赶到长沙办事,便委托她的初中同学,也就是叶洪波的母亲向祝英帮忙看护幼儿园,在园中担任幼师的妹妹也因此一同值班。两人应属于因工死亡。此外,事发房间隔墙用的是夹层板,窗户外设置了防盗窗栏,让人无法逃生。
向家人的说法则不相同。向珍香认为,幼儿园没有开园,不存在要人看园值班的问题。她委托叶家人看护的是位于幼儿园中她和丈夫居住的民房,因此不能算为因工死亡。钟爱和则表示,事发的这两间房子,平时就是他们夫妻俩住的,里头有两个小间,一个客厅和一个卧室;虽然设置了防盗窗,但只有一个是全封闭的,其他是半封闭,不会导致让人无法逃生的困境。对于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钟爱和认为是外面房间里的烤火架没有断电所引发的,烤火架上有一床被子。
然而,记者注意到,钟爱和在一个多月前接受湖南媒体采访时所表述的是,“在临去长沙前,向珍香请向祝英代为看管幼儿园,还为她准备了4瓶八宝粥,4瓶桔子汁,放在冰箱里。”
警钟曾经多次敲响
6月14日,事发后已过去5个月,那场火灾在幼儿园遗留下来的“痕迹”早已被洗刷干净。明净的门窗,五颜六色的动物图画贴满了墙壁,眼前的一切似乎覆盖了火灾的惨景笼罩在人们心中的阴影。
但对于1月火灾的质疑仍然不绝于耳,核心问题是幼儿园所在的建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当地人士告知,百花幼儿园地处县城南门口大市场的南方家�城三楼,楼的西边是小孩户外的活动场所,属于典型的“空中”幼儿园。该园本身即是违章建筑,但有关部门一直置之不理。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6月,由张家界市委宣传部主管的《消防专刊》就以《警钟已敲响》为题刊登了百花幼儿园存在的三方面问题:幼儿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用三夹板和木料以及塑料瓦等大面积进行园内装修;园内没有安全通道和任何消防设施,只有一道一米多宽的过道供师生进出,万一发生火灾幼儿难以疏散;幼儿园在扩建加层期间没有办理消防建筑设计审核手续,园内消防安全系数很低,无论哪个环节出问题,其受害者无疑都是这几百名毫无自救能力的幼儿。
2009年4月5日,当地报纸《新经济.创业导报》B3版以《幼儿园里的隐形杀手》为题,同样报道了百花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该报道称,幼儿园的食堂、卧室、教室等混合在一起,属于整顿中的“三合一”场所。报道还直指当地部门之间权力“打架”的现象:幼儿园的违法建筑自兴建以来,从象征性的“停业整改”到“批准使用”,再“停业整改”到再次“同意使用”,其背后的猫儿腻重重。
对于未经建设部门批准的非法建筑,根本谈不上整改、合格,为何有关领导竟然还敢冒险批示“同意使用”?
位于百花幼儿园楼下的南方家�城负责人、桑植县政协委员龚光权告诉记者,在幼儿园发生火灾之前的2010年12月14日,他在县政协会议上递交了一份“重视儿童生命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提案。龚说,尽管当时领导批示“立案”,但还是徒劳无功,到了现在还没有看到职能部门书面回复。
违法建筑办幼儿园为何能通过各部门审核
当地消防部门认为,该园的消防条件是符合规定的。在湖南红网、张家界消防支队的网站上,对于百姓的质疑,其回复为:百花幼儿园建于2001年,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层为一层,有师生260人。幼儿园东边为地上三层(第一二层为南方家�),西边与地面平齐,所有房间均可直通西边的露天活动场,露天活动场直通南门市场车道。整个建筑呈U字形。该场所配置了消防器材,消防安全符合规范要求。
关于网上质疑“百花幼儿园发生火灾,对外公布却是居民房发生火灾”的问题,消防部门的答复是,2011年1月5日发生的火灾确实是在百花幼儿园的围墙内,但发生火灾的地点部位是该幼儿园法人代表向珍香的私人住房内,该住房既不是幼儿园的活动场所,也不是幼儿园的办公场所,仅为其私人住宅的客厅。该火灾事件的定性为“居民住宅”电炉烘烤周围可燃物着火所致。
答复中指出,2008年8月22日,桑植县消防大队派员对该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签发了[2008]5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在9月24日之前在露天活动场所的西南角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直通南门市场车道,保证在露天活动场所有两个安全出口供疏散使用。2008年11月18日作出的行政许可,认定该场所满足消防条件。
但曾在该园驾驶校车的叶洪波对此持有异议,原因是该幼儿园曾被桑植县建设局作出处罚,认定百花幼儿园为非法建设。该情况在幼儿园与楼下的家�城的官司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建筑为何能通过各部门审核?”他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向珍香从2001年开始,租用县南门大市场2号楼的2层楼顶,分三次加层建设幼儿园。第一层780平方米,第二层550平方米,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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